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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十九年宫廷大火善后与“萧仪之祸”

2016-03-16吴如功

文化学刊 2016年7期

吴如功

(黑龙江大学,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0)



【文史论苑】

永乐十九年宫廷大火善后与“萧仪之祸”

吴如功

(黑龙江大学,黑龙江哈尔滨150000)

明代作为中国历史上宫廷火灾频发的历史时期,宫廷火灾的善后不仅包括受损建筑的修复与重建,更包括帝王与朝臣之间因宫廷火灾灾异性所展开的权力博弈及之后的一系列政局变动。通过永乐十九年(1421)北京宫廷大火的善后及成祖“求言”而引发的“萧仪之祸”可以看出,宫廷火灾往往是当时君臣双方积攒已久的矛盾集中爆发的导火索。

明代宫廷火灾;火灾善后;君臣冲突

火灾,自古以来就是对以木建筑为主的中国宫廷建筑群危害最大的自然灾害。《左传·宣公十六年》有云:“凡火,人火曰火,天火曰灾。”早在春秋时期,人们就敏锐低意识到火灾的产生既是天灾,亦为人祸。而明代自永乐十八年(1420)正式迁都北京以来,宫廷建筑群历经多次兴建,规模恢弘;服务于内廷的宫人数量庞大,人员取暖、室内外照明、宫廷礼仪祭祀与宗教活动,以及天气原因引发的雷击火灾现象等都大大增加了火灾发生的概率,也导致明代与历代相比宫廷火灾更加频发。

一、永乐十九年宫廷大火的善后

在永乐十九年(1421)四月庚子日,北京内廷奉天、华盖、谨身三大殿因雷击发生火灾。当时正位于北京的帖木儿帝国使团成员火者·盖耶速丁这样记录他所目睹的这场大火:“火灾最早烧着的那部分宫室,是一座长八十腕尺、宽三十腕尺的大殿,殿是用熔铸的青精石制成的光滑柱子支撑,柱粗甚至三人不能合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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