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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改土归流对文山地区社会发展的影响

2016-03-16刘从楷何廷明文山学院人文学院云南文山663099

文山学院学报 2016年2期
关键词:社会发展清代影响

刘从楷 ,何廷明(文山学院 人文学院,云南 文山 663099)



清代改土归流对文山地区社会发展的影响

刘从楷 ,何廷明
(文山学院 人文学院,云南 文山 663099)

摘要:文山地区的土司制度发展到明清已经腐朽不堪,清康熙六年(1667年)开始在文山地区实行改土归流,废除土司领主制,加强中央王朝对云南边疆地区的统治,改变了文山地区封闭落后的状态,对文山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关键词:清代;文山地区;改土归流;社会发展;影响

一、文山地区土司制度与改土归流

壮族是云南文山地区最早的先民之一。壮族起源于先秦时期的濮、僚部族。这些部族到秦汉时期已经发展成为地方国家,如句町、进桑。汉武帝时期,为了加强中央王朝的统一,开始武力征服西南夷,降服了句町、漏卧等地, 并开始在这些地区设置郡县。西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汉武帝刘彻开发西南边疆,令驰义侯率兵征讨西南夷后置牂牁、越巂等郡。牂牁郡辖十七县,其中十一县在今云南东南部,今文山、砚山、马关县属进桑县地,西畴、麻栗坡属都梦县地,丘北属镡封县地,广南、富宁属句町县地。之后西汉政府又采用“羁縻政策”对西南夷地区进行政治管理。所谓“羁縻”,即封当地各族土酋以官爵,或封侯,或封王,承认他们在本民族中的统治地位,并按旧存的方式去统治本地区的人民,但他们在政治上必须服从郡、县官吏。“羁縻”制度自汉唐发展至元朝,开始转变为“土司制度”,虽然两者在统治方式上都是“因俗而治,以夷制夷”,但土司制度是羁縻制度的扩大化。首先,羁縻制度所册封的地方土著王在政治上承认中央王朝的权威,但他们所统治的地区拥有高度自治权;土司设置的前提是土司及其领地必须从属中央王朝版图,中央的统治在羁縻制度的基础上大为加强。如明朝开始在土司聚集区设置流官加强地方管理,实施土流并治,后来还设置卫所制度,加大对西南边疆地区的开发,同时也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其次,在税收方面,羁縻时期,中央采取“以其故俗治,毋赋税”,即通过原土著酋长自行收取赋税,再通过朝贡的方式提交郡、县官吏或上交中央;土司时期,中央直接控制管理地方赋税,其赋税由中央制定,再由土司收取后上交地方府衙。

文山地区的土司制度产生于宋朝,是从镇压侬智高起义开始设置的,继承和发展了汉唐时期的羁縻制度,但到明朝时,各地土司为扩充势力,争夺地盘,常常兵戎相见,严重影响文山地区社会的发展与稳定,改土归流势在必行。

明代是土司制度发展的较好时期。明朝建立后,朱元璋对元朝所封土司,采取“西南夷来归者,即用原官授之”[1] 7948的方法授予土司官职。土司是封建王朝封赐的独霸一方的统治者,随着社会的发展,到明朝中后期,其弊端日益显现,地方土司与中央王朝的矛盾不断激化,不少地方土司拥有自己的军队、财权和司法权,形成了一个强大的地方政权,并与中央分庭抗礼。为了削弱土司权力,明朝统治者便在云南壮族聚居区设置流官进行管理,实施“土流并设”的制度。明朝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广南西路宣抚司改为广南府,辖今广南、富宁两县。临安路改为临安府,辖教化长官司(今云南文山、砚山)、八寨长官司(今云南马关、麻栗坡)。丘北县属广西府维摩州。但由于当时土官数量多、力量强大,改流时机尚未成熟,加上改流过程中的某些决策失误,不但没有削弱土司政权,反而在改流过程中引起地方政局混乱。明朝政府开始在广南府设置流官时,派遣的是外地流官,因为害怕僚区瘴气(实则力量薄弱,影响力、控制力无法与当地土官抗衡),多不到实地上任,只到临安(今建水)等地遥控指挥。“明万历末年(1615年),受命出任广南知府的廖铉,就因为惧怕疟疾而长期避瘴临安,竟将体现权力的广南府印,交给当时的广南第九世土司、土同知侬仕英之子侬天寿管理使用。”[2]侬氏土司死后,府印几经辗转流入族亲岑接之手,因而引起内部夺印纷争,导致朝廷出兵镇压,夺印之争才得以平息。

临安府所辖教化、王弄、安南三长官司到了清朝才开始改流。清朝时期,改土归流时机日渐成熟。首先,中央王朝自明朝开始,经过几百年与土司的斗争,已将土司权力大大削弱。其次,土司腐朽残暴,鱼肉百姓,也不为地方群众所拥护,人民群众纷纷参与反土司统治的斗争,为中央王朝推行改土归流提供了有利之机。“清康熙四年(1665年),滇南地区爆发大规模反清起义,王弄、八寨、教化等长官司因不堪清朝政府压迫,联合维摩、牛羊等土舍进攻滇南各县,反叛朝廷。”[3]9清廷派吴三桂统军镇压,起义失败。清朝统治者因此进行改流,“康熙六年(1667年)在教化、安南、王弄、八寨等土司地设开化府,下辖开化、安南、王弄、逢春、永平、东安、江那、乐农八里。”[3] 9这次改流是比较成功的,同时也是清自开朝以来首次对云南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改流。雍正时期继续加大改流力度。“雍正八年(1730年),又在开化府基础上设文山县;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又改马白同知为安平厅;道光三年(1823年),在江那里增设县丞。”[3]10至此,文山地区的改流就完成了。

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发展促使生产关系随之发生变化,已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要被新的更加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所取代。存在了几百年的“土司制度”,其实质是一种落后的封建领主制,它已不适应明清封建地主经济发展的需要,必定要被革除。

二、改土归流对文山地区的影响

清代文山地区改土归流的顺利完成,对地处偏远、经济文化落后的文山地区社会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一) 政治影响

1. 结束了土司统治时期的弊端,有利于国家的政治统一

改土归流结束了土司独断专权、独霸一方的局面,消除了土司之间因争夺利益而长期自相残杀和叛乱割据的弊端,统治少数民族的土官被中央委任的流官所替代,中央直接控制管理土司领地,维护了文山地区政局的和平稳定,有利于多民族国家的政治统一。改流之前,云南地区少数民族大都由各地土司直接控制管理,“地方水土、一并归附,尺寸土地、悉属官基”。土官控制的地区,其土地归其所有,他们控制了地方的经济命脉,拥有自己的军队,形成地区割据势力。“雍正以前,滇桂地区的各大土司,均为地方上的强大割据势力,以致当地人民‘知有土司而不知有朝廷’,这种情况显然不利于中央王朝政令的贯彻与推行。”[4] 359云南壮族聚居的临安、广南府地,中央只派流官管理土司,而不直接参与管理地方事务,也不派兵驻守。可见,在当时,地处偏远、道路交通不发达,信息通信不便的文山地区,中央政策条令不能推行,广大文山人民长期受制于土司压迫之下,只知有土司,甚至没有国家意识,土司成为一方诸侯,与中央朝廷对抗,发动叛乱是常有之事,极不利于国家的政治统一。如“明洪武十八年(1385年)正月,东兰州韦富及广南特磨道复乱,沐英讨平之”;“成祖四年(1406年),师宗、元江、富州、维摩诸蛮叛,指挥佥事沐升皆以计擒之……十七年(1419年),富州土官沈弦经叛,命黔国公沐都督萧缓率湖广云南军讨之……神宗万历五年(1577年),广南侬酋叛,巡抚王凝会黔国公沐昌祚抚定之”。[5] 43据《广南府志》记载统计,仅明朝统治时期广南府地方土司土官叛乱次数就达八起,可见改土归流之前,广南地区社会政治极不稳定。清朝改土归流后,在云南大规模设置“汛塘制度”来管理少数民族地方社会治安。“乾隆元年(1736年),以开化镇兼辖广罗协,广南营镇标兵……统辖兵二千三百四十名,内防兵一千一百一十五名,驻扎各汛。”[6] 201广南地区土司虽因参与朝廷征讨吴三桂有功得以保留下来,但土司权力已大不如前,中央委派外地流官掌握地方实权,土司叛乱之事不复存在。

2. 加强了与内地的联系,维护了边疆地区的领土完整

改土归流加强了内地与边疆地区的联系,维护了文山地区边境领土完整。中国疆域自古就幅员辽阔,从秦朝统一六国建立中国第一个中央集权国家开始,中国疆域就一直向外延伸扩大。明朝建立后,在西南地区设卫所开发边疆,但多数土地资源还掌握在土司手里。由于土司权力过大,中央政令又控制不严,许多土司并没有国家意识和领土意识,土司把其领地当做自己的私有财产,随意转赠;当土司反叛或相互仇杀时,领土领地便成为他们争夺的目标。与文山地区接壤的安南国多次趁边关内乱之机入侵我国领土。明朝时期,在富宁县一带,有“三蓬陪嫁”和“吵八寨”的传说。三蓬地原为广南土司所辖地,广南侬氏土司嫁女儿给安南保乐州土司时,顺便把三蓬地方做陪嫁赠予保乐州土司。不久,广南土司女儿死了,广南土司就向保乐州土司提出收回三蓬地区,但保乐州土司不答应。经过长时期的交涉之后才索回了上蓬中的八个寨子。[7]1306从领土主权的原则来说,只有中央政府才能处置领土,地方官吏是不能处置国家领土的。广南土司只是地方官吏,无权处理国家领土,私相授受而把国家领土送于外国,由此可知,土司的国家领土意识极其淡薄,且守土不力,中央王朝对边疆领土主权的监管可谓鞭长莫及,致领土丧失之事时有发生。清朝在云南建立统治后,多次处理明朝土司统治时期与安南引发的土地纠纷问题。雍正年间就曾因与安南国边界勘定问题引发多次纠纷。“雍正二年(1724年),云南因开采开化府逢春里都竜铜矿而清查地界,发现安南方面以小赌咒河混称原来为界的赌咒河,侵占内地土地、人口。”[8]开化府所辖逢春里(今云南文山古木镇、柳井乡一带地区)都竜铜矿等地自明朝以前就是中国领地,“明朝时安南商人至水尾州(今老街)买铜,即仰给于都竜厂者,安南人亦至都竜开采,当在万历年以后,明官吏不问,而安南委头目居其地,然非能任意侵占也。”[7] 1296万历晚年,安南宣光镇土长武德成勾引牛羊寨农金贵等起兵侵掠教化八寨等地,明官吏忙于镇压叛乱更是无暇顾及,最后被安南土族所侵占。云南总督高其倬对此事十分重视,并上奏说:“臣以铜厂事小,疆境事大,委员确查”[7] 1297。于是在雍正三年(1725年)正月,派开化镇总兵冯允中查明真相并上奏:“奉查内地旧界,(冯允中)亲身踏量,至都竜厂之对过铅厂山下一百二十九里。又查出南狼、猛康、南丁等三十四寨亦皆系内地之寨,被交趾占去,不止马都戛等六寨”[7] 1298,请求雍正下诏安南国退还侵占之地。虽雍正因“安南累世恭顺,都龙、南丹等处在明季已为安南所有,是侵占非始于我朝”[8]而告诫高其倬勿与其争利,但后来与安南划界之争仍在继续,最终收回了部分被安南国强占的领土。

流官是中央王朝通过科举考试选拔出来的,自然对中央王朝负责,其守土有责,维护领土主权意识比土司要强。自改流后,流官取代土司领主世袭制,收回地方土司权利,加强了对西南疆域的管理,并在壮族边界区设汛塘派兵驻守,因土司纷争而引起的边界问题不再发生。

(二) 经济方面

1. 大量外来人口的迁入,促进了文山地区经济的发展

改土归流后,大量外来人口迁移至广南、开化府地,加速了文山地区的资源开发,促进了地区经济的发展。在土司统治时期,广南、开化等由于地处西南偏远地区,山高林密,交通不畅,被外界视为烟瘴之地,外地人很少进入,基本处于与世隔绝境地。明朝时期虽出现过规模性人口迁移,明朝在云南广大地区设卫所制度和屯田,大部分是由政府组织的军事移民和屯垦移民,但改流后这种现象完全转变了。据道光《广南府志》卷二载:“楚、蜀、黔、粤之民,携挈妻孥,风餐露宿而来,视瘴乡如乐土。故稽烟户,不止较当年倍徙。”[5] 79“从清康熙六年(1667年)到道光六年(1827年),文山县人口由37500人增加到123500多人,其中新迁入人口达65400多人,占总人口的52.9%,内地汉族达52300多人,占迁入人口的80%以上。”[3]9可见改流之后,出现自发性大规模人口迁移,这是改流之前没有出现过的。大规模人口迁来之前,文山地区许多土地尚未得到开发利用,“其人滨河而居,沿河垦为农田,山岭间无水之地,尽弃之不顾,”[9] 46“土司所辖夷民,山地多不自殖,任其荒芜。”[10] 13大量的汉族人口迁移带来了中原地区先进的生产技术和农作物种子,使文山地区大量肥沃的土地得到开发,促进了文山地区农牧经济的发展。《威远厅志》所载道光十六年(1836年)上谕讲得具体明白,称:“有人奏:云南地方辽阔,深山密箐未经开垦之区,多有湖南、湖北、四川、贵州穷民往搭僚棚居住,砍树烧山,艺种包谷之类。此等流民于开化、广南、普洱三府为最多,请仿照保甲之例一体编入。”[11] 49大量外迁人员在文山地区落脚之后便开始耕垦经营,同时他们也把原产自美洲地区的农作物包谷带到文山地区。包谷具有耐寒、耐瘠、产量高的特点,适应云南山高坡陡的地区种植,逐渐成为山区人民的主要粮食。这不仅为文山地区人民解决温饱提供了有效途径,也使较多的外来人口进入山区和偏僻之地成为可能,从而促进了文山地区经济的发展。

2.由封建领主制转变为封建地主制

改土归流虽然使封建领主制瓦解,但由于过程不彻底,土司摇身一变成为封建地主,新的封建地主经济在文山地区逐步发展起来。康熙六年(1667年)设开化府后,其下又分设八里,“以土司苗裔催征该里钱粮,赴府完纳。”[6] 19可见,改流后许多土司仍掌控当地基层统治权,而且改流前所控制的土地仍归土司控制,土司家的一切费用、劳务等,都由庄户以田赋形式交纳,除了私田之外,公用开支则由每村按实有地亩分摊,规定三年一“大派”,以银两计,一年四“小派”,以铜钱计。[12]394大量外来人口迁入文山地区后,土司便利用外来人口有钱而没有土地的情况,趁机将自己大量私有土地转卖给他们,外来人口便利用土地优势和经济优势雇佣当地居民为其生产劳作,他们逐渐形成了新兴地主。“雍正年间,土司将部分私田卖给汉族中的官僚地主。”[12] 394另外,一些叛乱土司被革职查办后,其手下人控制了土司原来的土地,占为己有。“道光年间,土司家族中人将部分地区的大派转让给汉族地主。”[12] 394土司被革除权力后,其手下的布苏、布斗、牛头、田练等多数中小封建领主,将他们手中掌控的公田据为己有,摇身一变成了当地中小地主,原来租种田地的农奴,则变成了地主的佃户,封建地主经济在文山地区日趋发展起来。

3.促进了文山地区市场经济的发展

改土归流后,大批外地商人纷纷涌入文山地区贸易经商,促进文山地区市场经济的发展。清代以前,文山地区由于山高林密,交通不畅,与外地经济联系较少,经济发展落后,广大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民过着男耕女织、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生活。有些人口密集地区虽有商品交易,但大多都是物物交换的原始方式。“居住在山区的苗、瑶族,要用自己的农副产品、手工业品到集市上换回生活必需品如食盐等,往往要翻山越岭行数十里甚至上百里路程,或靠汉商‘游村串寨’上山进行不等价交换。”[13]改土归流后,许多汉族商人带着中原地区先进的生产技术或商品进入文山地区,与当地壮族、苗族等土著居民进行商品贸易,并在平旷坝区定居下来。民国《马关县志》记载,“清康熙改土归流时,内省商贩源源不断而至,客久成家,乐不思蜀,汉族渐盛。”[14]53在这些汉族人口集聚区逐渐形成一定规模的商业化城镇,如当时的文山城,“除城内住户外,城外还新建了钟灵、佛寿、威远、盘龙、兴隆、振华等商业街道,各种百货、土杂、饮食等商品栉比鳞次。”[3]10而且,文山地区还修建了许多寺庙,现今保存下来的大兴寺、寿佛寺等是当时移居文山地区的汉族商旅所修建的。“寿佛:一在城北门外;一在城西马腊底;一在城南枯木寨。俱楚客公建。”[6] 27这些寺庙形同今天的商会会所,是外地商人从事商业贸易、协调商人关系和处理矛盾的场所。

(三)文化方面

1. 促进了学校教育的兴起,传播了中原地区的先进文化

改土归流后,大量汉人迁入文山地区,汉族地区的官学教育也随之带入,促进了文山地区教育文化事业的发展。中国文化博大精深,得益于中国自古对教育的重视,自孔子首创私学以来,文化教育就受到历代统治者的重视,因为中国古代教育发展都是在为封建统治者培养管理者,并为其服务。中国朝代更替很多,制度变革也很多,但教育制度始终没变,只要有中央政权掌控的地方都有学校。而文山地区在改土归流之前,土司把持地方政权,还没有设立学校,“广南在元明虽入版图,未设学校,犹结绳刻木之陋也。”[5] 59改土归流后,废除土司统治,中央委任中原地区饱读诗书的文人到文山地区任官职,建立学校成为许多新官上任首推之事。据统计,从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至辛亥革命期间,广南府到任流官93任88人,均为朝廷派来的内地汉族官吏,知府茹仪凤、单光国、何愚、李熙龄等,倡文教,兴义学,重农稼,修水利,惠及当地各族人民。[15]335《开化府志》记载,“开化一郡,虽曰僻处天末,实为滇省岩疆。武备宜修,文治尤急,学校之设,讵可缓哉?”[6] 125雍正九年(1731年),知县曹国弼相继在文山开化、安南、王弄、江那等里建置“义学”,使许多寒门子弟有了受教育机会。后来,随着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文山地区的学校教育取得了较大的成就,“清代康熙至光绪二百四十多年间,文山所属造就出翰林2人,文进士6人,武进士2人,文举人49人,武举人109人,拔贡29人,贡生128人,有21人被清政府任用知县以上官职”[3] 36。官府积极兴学,使中原地区先进文化得以传入文山地区,同时也大大促进了文山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

2.加强了汉族与文山地区各民族的交流融合

改土归流后,许多汉族人口相继迁入文山各个地区,他们与当地少数民族同居村落,共同生产劳作,在影响少数民族的同时,也被当地少数民族所同化,出现夷汉文化互通的局面。民国《广南县志》记载:“夷农村落,各有分布境域,其与汉民杂居者,而有少数被夷民同化。汉少夷多,风俗互化,则夷者多,而不变夷者亦不免。”[16]明清以来,许多汉族官僚地主与壮族地区贵族地主联姻通婚,“清嘉庆年间,广东人宋湘到广南任知府,未带家眷,侬氏土司送他一壮家女为妾。”[16] 11随着与汉族相互通婚同化,汉族的婚嫁礼节在文山壮族地区盛行起来。民国《广南县志》记载:“侬人如缔婚姻,则以歌唱私合,始通父母,议财礼。”[16] 24《开化府志》记载:“侬人婚姻以歌唱私合,始通父母议财礼。”[6] 244通过汉族婚姻礼节的接纳,更是加强了汉族与少数民族的文化交流和融洽,促进了汉族与文山地区各民族关系的发展。

综上所述,清代对文山地区的改土归流,巩固了祖国的西南边疆,改变了文山地区封闭落后的局面,促进了文山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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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民国)广南县志(第5册)[Z].1965年云南大学借云南省图书馆藏广南县志稿本传抄.

(责任编辑 王光斌)

The Infl uence of Bureaucratization of Native Offi cers on the Social Development of Wenshan Area in the Qing Dynasty

LIU Congkai, HE Tingming
(School of Humanities, Wenshan University, Wenshan Yunnan, 663099, China)

Abstract:The development of the chieftain system in Wenshan area in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was so utterly decadent that the bureaucratization of native offi cers started to be carried out by the central government in Wenshan area in the sixth year of Kangxi’s reign. At the same time the goverment abolishes the chieftain system, thus strengthening the domination of the central government to Yunnan border areas, changing the closed and backward situation of Wenshan and producing great influence on the development of politics, the economy and culture of Wenshan area.

Keywords:the Qing Dynasty; Wenshan area; bureaucratization of native offi cers; the development of society; infl uence

作者简介:刘从楷,男,彝族,云南楚雄人,文山学院人文学院历史学专业学生;何廷明,男,云南马关人,文山学院人文学院教授,硕士,该文指导教师,主要从事中国近现代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云南方史研究。

基金项目:文山学院重点学科“中国历史”阶段性成果。

收稿日期:2015 - 07 - 06

中图分类号:K297.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 - 9200(2016)01 - 0104 -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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