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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我国农村社会工作的典型实践、经验与挑战

2016-03-07熊景维钟涨宝

关键词:社工社区农村

熊景维 钟涨宝

(华中农业大学社会学系、农村社会建设与管理研究中心,湖北武汉 430070)

新时期我国农村社会工作的典型实践、经验与挑战

熊景维钟涨宝

(华中农业大学社会学系、农村社会建设与管理研究中心,湖北武汉 430070)

新时期我国农村社会工作在各地开拓性的基层服务探索中,逐步形成了以云南少数民族社区反贫困社会工作、江西省万载县注重人才培养本土化的社会工作以及湖北-湖南高校以教育与服务“双承载”为特征的农村社会工作等典型实践。这些实践中蕴含的成功经验表明,政府承担农村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投入和监管责任、发挥高校的智力支撑作用、合理定位农村社会工作职能、提升服务内容与当地需求的适切性、推进社会工作服务及人才培养本土化战略、整合现有组织资源重塑机构发展合力,是我国农村社会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政府对农村社会工作的总体职能定位存在偏差、各级政府间权-责-利边界不够明晰、农村社会工作顶层设计缺位、社会工作服务生产-提供-使用三方协调机制不畅、社工专业人才培养的激励机制缺位、服务专业性和成效不高、农村基层村庄服务可及性较差是当前我国农村社会工作面临的主要挑战。未来我国农村社会工作建设与发展应重点围绕上述挑战采取有针对性的治理举措。

农村社会工作 实践 经验 挑战

一、新时期我国农村社会工作的典型实践

我国农村社会工作在为农村社区提供广泛社会服务的过程中,取得了显著成绩,也在长期的实践和探索中积累了很多宝贵经验。比较典型的实践包括云南少数民族社区的反贫困社会工作实践、江西省万载县社会工作本土化实践以及湖北—湖南高等院校农村社会工作教学与服务实践。

(一)云南少数民族社区的反贫困社会工作实践

该实践活动涵盖了中山大学社会学系张和清教授领衔的团队在云南壮族村庄开展的“绿寨实践”以及云南大学钱宁教授团队在苗族村庄开展的反贫困实践,两者分别于2001年和2005年左右启动。该实践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特征。

1.活动经费来源主要依靠项目资金或NGO基金支持。该实践由大学的研究人员主导,以研究团队为人力支撑,开展农村社会工作研究和理论实验。在资金来源方面,云南社会工作的共同特点之一是得到境内外NGO支持的项目众多。①高崇慧、吕涛、姜敏:《NGO与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学术探索》2006年第5期,第72-75页。此行动也以NGO项目为依托,并以项目基金为服务活动的主要资金来源。如“绿寨实践”主要依靠香港理工大学相关基金会的资助,苗族社区实践主要受到云南省社科基金及其他项目的支持。此外还通过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开展多方合作。因此,能否获得相关项目基金支持成为这一实践稳定运行的首要条件。

2.以反贫困作为农村社会工作的主要任务。根据当地少数民族社区农民改善生计的迫切需求,当地社会工作以服务社区经济发展和反贫困为首要目标。该实践摒弃了单纯以满足村民的文化或精神需求、改善基层干群关系的社会工作目标定位,抓住改善农民生计、服务社区经济这一重点环节,以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的,聚焦本地关键问题和突出需求,使社会工作服务内容较好地适切了所在社区的文化情境。

3.以社区资产和村民自主能力建设为社会工作的主要手段。该实践注重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的助人技巧,以帮助村民发掘自身潜力、提升自助和互助能力为途径,达到对农民增能赋权、增加社区发展资本和改善内部资源结构的目的。开展旨在培养村民自治性的活动,引导和增进社区村民对社区事务的参与,使其在参与中获得发展机会、增强行动的能力,促进社区内部自助和互助机制的生长。通过发展社区草根组织,培养社区自我治理的精英,构建提升社区能力和促进内源式发展的自主力量。②钱宁:《农村发展中的新贫困与社区能力建设:社会工作的视角》,《思想战线》2007年第1期,第20-26页。

4.链接外部资源,开展城乡经济合作。该社会工作实践将城市纳入农村社区反贫困策略的视野,发挥社会工作者资源链接和信息沟通的作用,发展社区与外部社会的合作关系,通过外部援助弥补社区自身发展能力的不足,帮助社区建构和发展社会资本,提升发展空间和机会。如“绿寨”实践通过实施“城乡合作”项目,搭建城乡优势互补、互利合作的“公平贸易”平台,推动农村社区为城市提供生态旅游环境和绿色健康食品,城市群体为农民提供合理、有尊严的回报,促进农村生产者和城市消费者之间的互利交易,促进内源式能力建设和外源性资源支持有机结合。③张和清、杨锡聪、古学斌:《优势视角下的农村社会工作——以能力建设和资产建立为核心的农村社会工作实践模式》,《社会学研究》2008年第6期,第174-193页。

(二)江西省万载县社会工作本土化实践

江西省万载农村社会工作实践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特征。

1.政府在农村社会工作的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在项目的起步阶段,政府出台“1+3+7”系列文件,营造有利于农村社会工作发展的政策环境。加强社会工作组织建设,明确农村社会工作的服务职能,对不同职能社工分类设岗,建立岗位薪酬保障制度。依靠行政力量设置社会工作的基本框架,在县一级设立社会工作协会、乡镇(街道)设立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村(居)委会设立社会工作服务站。在社区(村)“两委”设立社工委员岗,引导社会工作者介入。④陈晓平:《新农村建设中的社会工作创新——以江西“万载模式”为例》,《江西社会科学》2014年第6期,第218-222页。政府财政对开展社会工作所需的资金提供全面保障,县财政每年提供20万元的专门经费预算,2007以后年度预算逐年递增5万元,并从县福利彩票公益金中提取30%,慈善捐款中提取30%,从福利企业减免税中募捐8%用于社会工作发展。⑤卫小将:《中国社会工作发展模式与检视——基于上海、深圳和万载的探索分析》,《开发研究》2014年第5期,第77-80页。

2.推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培养和建设的本土化。首先,当地政府与高等院校签订合作协议,引入专业社会工作者,发挥专业社工对非专业人员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形成1名社工专业学生带1名民政干部、1名试点干部和1名志愿者的人才培养“传帮带”模式,⑥卫小将:《中国社会工作发展模式与检视——基于上海、深圳和万载的探索分析》,《开发研究》2014年第5期,第77-80页。增加本土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存量。其次,通过整合机关、企事业单位职能相近人员为“从工”,吸收社区离退休干部、老村支书、老农艺师、大中专毕业生和返乡农民技工等为志愿者“义工”,形成“社工+从工+义工”的梯队结构。此外,还通过定向培训实现社工人才的提升转换,补充和扩展本地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破解服务人才短缺的瓶颈。

3.实行社会工作服务全方位介入策略。政府积极拓展社会工作服务范围和领域,使其服务内容逐步延伸到包括文明卫生和环境保护、村落文化弘扬和建设、社区民主管理以及社会生产等诸多领域。例如在社会生产领域,设立各种技能服务小组、开辟各类生产专业基地,帮助农民提升专业技能,增强致富本领。①陈晓平:《新农村建设中的社会工作创新——以江西“万载模式”为例》,《江西社会科学》2014年第6期,第218-222页。通过在县、乡、村及村落社区等层面开展综合社工服务,满足农村居民全方位的社会需求。

(三)高等院校农村社会工作教育与服务“双承载”实践

该实践主要包括两个典型代表,分别是华中农业大学和长沙市民政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长沙民政学院”)开展的农村社会工作服务和教学实习实践。前者依托正式社工机构开展农村社会服务,后者以建立教学实习基地的形式进行。该实践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特征。

1.高校领办、并与政府和社区共建共享农村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以高校为主导,通过与社区所在地政府开展合作,推动农村社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运营,实现社会工作建设和发展的互利共赢。高校与当地政府签订长期合作协议,明确双方各自的服务职能和投入保障责任,确保实习教学实践的稳定性和服务活动开展的持续性。例如华中农业大学创办的阳光社会工作中心在面向农村社区开展社会服务的同时,也承载着该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校外实习基地的功能,人才培养的需求使其在建设和发展方面得到学校的大力支持。学校每年对社工活动日常运行的经费投入达30万元,仅固定资产投入在2013-2014年度就达26万元。另一方面,作为合作建设方,黄陂区王家河街道方面也给予阳光社会工作中心大力支持,2013年王家河街道用于专业社工与义工住房及伙食费等投入20万元,2014年投入30万元。多方合作、共建共享、互利共赢的权责利关系构建成为该实践发展的重要优势和机制保障。

2.将高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和农村社会工作服务相结合。农村社会工作服务实践依托正式社工机构或教学实习基地开展活动,这些组织既是社工服务的单位和主体,又承担高校人才培养的职能。华中农业大学阳光社会工作中心常规人员配备包括1名专职社工和10名学生实习社工,实习社工全部来自华中农业大学社会工作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定期进行轮换。其中本科生每半个月轮换一次,研究生常年驻点实习。在保证不影响学生正常课堂教学培养的同时,增加他们开展社工实务的机会,通过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提升学生的实务技能和对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轮换过程确保换人不空岗,服务人员数量常年稳定,以保证社工站各类服务活动的正常开展。长沙民政学院则以建立农村社会工作教学实习基地为平台,同步进行社工专业人才培养和社会工作服务开展。专业社工人才培养和社会工作服务并行的设计既满足了社工组织对专业服务能力与水平的要求,又为高校社工专业人才培养提供了理想的实践平台,较好地融合了高校教学和地方社会服务的需求,实现了学校和所在社区的互利共赢。②史铁尔:《探索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模式,培养中国本土社会工作人才》,《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年第12期,第9-12页。

3.社工服务机构置于高校管理框架下,保证其“权属”的公共性质。目前高校办社工机构大多以高校专任教师个人开办机构为主,机构法人登记为个人,在实际运作中往往沦为个人权属色彩强烈的“营利性组织”。在利益诱发的道德风险面前,教师谋取私利动机明显,常常以教学名义开展机构事务并无偿或过度使用学生实习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学生学业的完成。为避免类似问题发生,华中农业大学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运作始终置于学校组织管理架构之下,有效地防止了机构由公益性组织蜕变为“个人营利性机构”的问题。长沙民政学院社会工作实习基地则由学校和合作单位共同管理,多方治理的格局确保了机构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的基本属性。机构权属的公共性质确保了服务理念和方式的正确形态,也是农村社会工作解决实质性社会问题的根本性保障。

二、新时期我国农村社会工作的基本经验

新时期我国农村社会工作服务取得的积极成效,与相关实践对农村社会工作一般规律的科学把握密不可分。归结起来,新时期我国典型农村社会工作实践的成功经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在农村社会工作建设和发展中承担主要责任

从我国农村社会工作的现实情况看,无论是云南农村少数民族社区的反贫困社会工作实践,还是万载社会工作的本土化实践,抑或是高校教学实习与服务实践,政府都在其中扮演了主要投入者和政策支持者的角色。首先,政府承担主要的投入责任,通过购买农村社会工作服务,并加强对各类服务项目的财政资助,为农村社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重要物质保障。其次,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为农村社会工作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促进社会工作事业稳步发展。万载实践的最重要经验之一就是农村社会工作有赖于强有力的政策支持。此外,省、市两级政府民政部门的行政调度和县级以下基层政府为推进农村社会工作提供了必要的动员和激励作用,这是在当前情况下农村社会工作获取基层政府和组织回应和支持的本土制度经验。

(二)高校是我国农村社会工作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力量

高校有着独特的教学研究资源和人才队伍优势,既有建立机构、培养人才的自身需求,也有开展专业化社会工作服务的能力。在我国农村社会工作的探索和实践中,高校往往扮演着一个重要的先行者角色,在农村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开展农村社会工作服务以及探索农村社会工作服务模式、理念和方法等方面,都做了大量积极而有益的尝试。在上述农村社会工作的典型实践中,都有高校力量的参与,高校社会工作教研人员和学生为农村社会工作服务提供了重要的人才资源和智力保障。高校同时具备对人才培养的需求动力和开展专业化社会工作服务的能力,使其应当而且能够成为农村社会工作建设和发展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以院校为主导或院校领办方式推动的农村社会工作实践,就是其明显的例证。因此,当前我国农村社会工作发展离不开高校这一重要主体的作用。政府应加强和高校的合作,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实现互利共赢,以为农村社工服务注入强大的智力支持。

(三)社会工作在农村社会发展中的职能定位应为辅助和支持性的手段,而非替代和根本性的手段

科学定位社会工作在农村社会发展中的职责和功能,是有效发挥其作用的基本前提。云南农村少数民族社区的实践表明,片面强调服务输入的做法会使村民养成依赖和等待的习惯,束缚了其自主性的发挥,从长远看不仅不利于问题的解决,而且会加深问题的严重性。而一旦将村民自治性和自身能力的培养作为重点,则问题会有显著的缓解。因此,农村社会工作的主要职能一方面在于提供基本社会服务,更重要的是这些服务活动应该成为村民自我发展、自助助人的火种,其最终使命是使他们成为具备进行自我潜能开发和自主创造的高能群体,以胜任起实现农村社区重塑和革新的重任。①郭伟、徐明心、陈涛:《社会工作实践模式:从“证据为本”到反思性对话实践——基于“青红社工”案例的行动研究》,《思想战线》2012年第3期,第34-39页。应将社会工作的角色科学定位为卓有成效的支持者和协助者,而不是社区领导者和计划执行者。“授人以渔”的原则在农村社会工作中得到较为广泛的强调和运用。②钱宁:《农村发展中的新贫困与社区能力建设:社会工作的视角》,《思想战线》2007年第1期,第20-26页。农村社会工作者应主要承担对村民开展自治性活动提供引导、支持和咨询等的角色,帮助而不是代替他们发展自身能力和解决全部实际问题。

(四)农村社会工作的服务内容应根据特定地区差别化的经济社会环境与具体需求制定,提高服务的适切性和针对性

农村社会工作的服务内容应立足当地社区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严格以科学的需求调查和评估结论为依据,不搞一刀切或由政府定制统一的项目清单,避免服务目标与现实需求的脱节,提升服务的适切性和针对性。云南农村少数民族社区的实践表明,在一些经济特别贫困的农村地区,社会工作服务以农民能力建设和可持续生计发展为主要目标是一个良好的选择。中部地区高校的农村社会工作实践则显示,在空心化、老龄化现象严重的农村地区,以留守儿童、老人和妇女为重点开展的社会工作服务更能切中实际。鉴于中国农村的复杂性和社会工作伦理范式的差异性,农村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策略方法和目标定位理应审时度势、因地因时因事而动态调整。农村社会工作者的价值理念和行动实践必须植根乡村社会,在深刻理解当地“三农”处境的基础上,深入分析研究村民的主要需求,在与村民共同行动的过程中厘清本地社会工作的核心要旨,找准社会工作服务目标定位,有利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的效益。反对片面强调农村社会工作的普遍共性和对地域经验的盲目照搬,注重分析具体情境的个性特征和介入需求,努力促使专业理论方法运用的本土化,才能真正造福于当地社区民众。

(五)加快农村本土化社会工作人才的培养和发展,壮大农村社会工作事业建设的生力军和智识基础

专业人才是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的关键要素和核心资源。专业社工人才尤其是本土化人才缺乏是制约当前农村社会工作发展的重要瓶颈。万载实践的典型经验,就是通过利用专业社工服务人才进行传帮带和技能训练,培养了一批本土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从而为全面开展农村社会工作服务提供了人力保证。一方面,从当前实际考虑,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需求仅凭吸纳专业社会工作机构进入和全员聘用专业社工的可行性还不具备。因此,必须有效激活当地人力资源存量,大力培养本土化的社工人才队伍,才能保障服务推广必需的大量人才供给。另一方面,就长远来说,农村社会的持久发展有赖于其内生增长动力机制的构建。提升村民自主管理和自我服务的能力是满足农村社会需求的根本途径,也是农村社会工作发展的长期目标。应坚持将服务社区自身能力建设和内部资源挖掘作为重点方向,走以人才培养本土化为中心的内源式发展道路。这客观也要求培养社区自治精英和本土化社工人才队伍作为社区能力提升和内源式发展的主导力量,以促进社区内部自助与互助机制的建设和发展。

(六)整合和盘活农村社会工作现有的组织和制度资源,是提升现阶段农村社会工作服务绩效的有效策略

首先,应更新对妇联、村委会、夜校、党员服务中心等群众组织承载社会服务功能的认识,将其视为农村社会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通过加强社会工作机构与上述组织间的协调配合,整合现有资源,激发其社会工作服务职能,形成制度合力。“万载实践”充分利用村委会、企事业单位等组织的离退休骨干成员,将其作为社工服务人才的重要补充,以此推动社会工作人才的本土化发展。华中农业大学的农村社会工作实践注重与当地老年人大学、党校和技术培养学校进行协调,积极争取这些组织现有资源的支持,以此提升社会工作的服务成效。云南少数民族社会工作实践则强调发挥农村社区内外部、农村和城市两个机制、两种资源的作用,既充分挖掘和利用社区自身资源,又引导他们建立和发展外部社会支持系统,通过积极探索城乡合作、开展优势互补的“公平贸易”,提升农村社区的外部机会和资源条件。协同农村现有组织和制度资源,构建农村与城市的互利合作关系,整合农村社区内部资源以形成治理的最大合力,这是我国农村社会工作的又一基本经验。

三、新时期我国农村社会工作服务的主要问题和挑战

总结当前我国农村社会工作的探索和实践,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对农村社会工作服务的职能定位存在偏差

基层组织包括基层政府和村集体,大都对开展农村社会工作的认识不足、理解有偏差。基层组织的管理人员对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目标使命、工作手法、服务策略等缺乏了解,广泛存在着将社会工作视为一种补充性行政工作力量的理解误区,忽视了社会工作过程对自主性、专业性和相对独立性的要求。①周沛:《关于社会工作发展中的几个问题》,《江苏社会科学》2003年第3期,第73-77页。由于认识不足,对社会工作的职能定位也常常出现偏差,往往形成对社会工作服务脱离实际的过高期望,造成社会工作介入范围盲目扩大的倾向性明显,扭曲了这一活动的本职功能,也使得相应的服务目标无法达到。

(二)农村社会工作顶层设计缺位,政策支持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当前我国农村社会工作缺乏总体上的政策规划和部署,各地开展的相关实践呈高度分散和碎片化状态,治理架构杂乱无章,且缺乏系统的政策与稳定的资金来源的支持,服务供给的可持续性较差。由于各地在社会工作认知和资源禀赋方面的差异,农村社会工作发展呈现出较大的地区差异,一些先行探索和较发达的农村地区相关服务已初具规模,而大部分地区农村社会工作仍处于空白状态。其主要原因在于农村社会工作缺乏顶层设计和规划,没有系统的制度支持和物质保障,削弱了基层行动的动力和推力。农村社会工作服务作为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协调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抓手。在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的背景下,长期缺乏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待遇,将使农村的社会机能更加萎缩,加剧城乡之间的分裂和对立。因此,必须从城乡统筹发展的战略高度认识农村社会工作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快总体政策规划和部署,为农村社会工作建设提供方向和指引。

(三)农村社会工作服务的生产方、提供方和使用方三者协调机制不畅,往往导致需求传导失真以及需求与服务内容的脱节

在社会工作服务的供求机制中,存在三个基本的主体,分别是作为开展服务的生产方、购买服务的提供方和享用服务的使用方。由于这三方主体在服务相关方面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因此建立相互协调的机制、促使需求与项目匹配往往成为有效服务的关键。而当前我国农村社会工作服务需求的确认通常由服务的生产方发掘和识别,而非社区自身的需求主动表达与呈现,自上而下的服务需求传递机制往往导致服务需求与内容的脱节。这种供需错位的现象在高校服务实践中较为明显。由于三方协调机制的堵塞,在政府与院校协商共建服务事项时,作为使用方的社区居民通常缺位,其诉求和意愿无法得以表达,从而使需求的确认完全依赖高校和政府的判断。而因高校缺乏对具体社区环境的真切体验,政府也往往疏于深入研究居民的真实需求,从而导致服务内容与社区需求的偏离。这种由于惯常稳定的三方协调机制缺位和堵塞,使生产方、使用方和购买方的信息沟通不畅,导致服务目标定位失真,进而产生服务针对性缺乏和成效不足的问题。

(四)农村社会工作的专业性、针对性和服务成效欠缺,影响了农民对社会工作认同感和参与积极性的提升

在农村开展社会工作是一项全新的探索和实践,没有先前经验可资借鉴。服务活动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较低,服务宣传力度不足,农民对社会工作缺乏必要的了解和认识。目前农村群众直接需求仍然是脱贫致富,客观上也使得农民对间接进行“增能赋权”的社会工作服务的价值理解不深。兼之农村社会工作专业性程度较低,服务形式和内容往往停留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开展娱乐活动或者组织趣味游戏的表浅层次,导致农民对这项活动的认同度不高,参与的积极性不足。现实中一些社工服务活动经常由于缺乏专业意识和明确目标,常常偏离活动主旨和失去价值诉求,沦为“为活动而活动”的流程形式。这既给服务对象以误导,又妨碍了社会工作职能目标的实现。在服务理念和目标定位方面,不专业的社工服务往往还因为没能系统地厘清和识别社区的关键问题而出现“主题聚焦偏差”,使得服务内容无法较好契合社区的核心需求和主要关切。对社区“病症”把脉不准,削弱了农村社会工作的针对性,也降低了服务成效。

(五)农村社会工作服务提供中各级政府和基层组织的权、责、利关系及其边界划分不清,促使各方互利合作的激励机制尚未形成

农村社会工作服务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和资源,其目的是为了满足农村社区的社会需求。由于服务配置的地域性特征,农村社会工作的获益范围也是有地域限制的,是一种地方性的公共产品。哪些社区或乡村可从农村社会工作服务获利,其应该享有怎样的事权和承担怎样的财责,上级政府又应为此承担怎样的财责、保有怎样的权利以及分享怎样的利益?而这些权、责、利如何在现行的财政体制、行政管理制度中合理分配和协调,既保证促进公平、满足社会利益,又体现权利和义务的合理对等,使得政府在购买农村社会工作服务方面产生有效的激励机制,是摆在政府面前一个亟需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核心就是要回答“服务谁来购买?利益由谁获得?权利如何分配?”三个基本问题。从目前农村社会工作服务提供的实践看,各级政府和基层组织间对其中权、责、利关系的划分缺乏明晰的界限,使得项目的购买和实施具有较强的主观随意性、不稳定性和不可持续性。而农民对社会工作服务的可及性取决于本地财政的丰实程度或上级政府的“政治注意投射”,大多数贫困的农村社区则往往因为财力的限制而无法分享这些公共服务。

(六)农村社会工作人才培养的激励机制缺位,本土化专业人才严重短缺

农村社会工作专业化人才尤其是本土的专业化人才缺乏,人才培养和评价的激励机制缺位,难以吸引专业化社会工作机构到农村开展服务,制约了农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专业化水平的提升。农村地区一方面因为经济条件普遍较差,社工岗位待遇偏低,对优秀的专业社工难以产生足够的吸引力,形成农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严重短缺的现状,使得社会工作服务的专业化水平难以提升。另一方面,由于缺乏相关制度、资金和组织发展方面的配套政策支持,也阻碍了一些专业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工作机构进入农村开展服务,削弱了社会工作服务提供的社会化基础,难以造就一批长期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的稳定的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此外,大部分开展农村社会工作的地区较为忽视本地服务人才的培养,没有形成体系化的人才建设和培养规划,本土人才队伍缺乏也使得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人力和智力支持严重不足。

(七)农村社会工作服务覆盖面窄,服务资源集中配置在乡镇或街道等中心社区,基层社区和村庄仍缺乏对服务的可及性

农村社会工作服务覆盖面窄、辐射范围有限,一些较好的服务资源集中在乡镇一级的街道或中心社区内,基层社区、村落仍是服务延伸的“真空区”,往往形成资源配置的“马太效应”,难以真正发挥社会工作救助最迫切需要和抵近居民开展服务的效益。农村社区居住的分散性和交通条件的限制使社会工作站点的设置成为难题,现实中由于服务站点的不合理设置也使得服务的辐射效应和规模效应难以发挥,减弱了社会工作服务的总体效能。

农村社会工作是一项全新的事业,无现成的经验可资借鉴,需要在广阔而生动的创造性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新形势下农村社会发展出现的“三留”(留守儿童、妇女和老人)和“三化”(农村兼业化、人口空心化和老龄化)问题、以及更宏观层面的“三农”问题的历史性解决,根本上有赖于农民观念的更新、资源能力的增进以及村社关系的重建,这都离不开社会工作积极作用的发挥。唯有坚持农村社会工作的正确方向,不断积累成功经验,逐步消除服务工作存在的偏差,才能推动农村社会工作在新农村建设中大显身手、大放异彩。

(责任编辑:徐澍)

Typical Practices,Experience and Challenges of China’s Rural Social Work in the New Period

XIONG Jingwei,ZHONG Zhangbao
(Sociology Department,Huazho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Center for Rural Social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Studies Wuhan 430070,China)

China’s Social Work gradually forms several typical modes during the process of service exploration at the grass root level all over the country.The typical representatives are such as anti-poverty practice in Ethnic Community social work mode of Yunnan,development of local social work talent resources practice in Wanzai County of Jiangxi and rural social work education and service practice carried out by Colleges in Hubei and Hunan Province.Successful experience contained in these practices indicate that some requirements are vital to the sustainable and healthy development of rural social work cause in ChinaIt’s proposed that efforts should be made targeting those challenges to enhance the 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of rural social work service.

rural social work;practice;experience;challenge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农民工市民化优先瞄准对象的甄别评估体系构建研究”(项目编号:14CSH024)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农村社会工作理论与实务研究(2662015PY124)”的阶段性成果。

熊景维(1985-),男,华中农业大学社会学系讲师,管理学博士,研究方向:社会福利与公共服务;钟涨宝(1963-),男,华中农业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博导,管理学博士,研究方向:农村社会学。

C916

A

1008-7672(2016)04-00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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