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莫言小说的罪感和罪感困境〔*〕

2016-02-28彭岚嘉杨天豪

学术界 2016年4期
关键词:基督教莫言文学

○ 彭岚嘉, 杨天豪

(兰州大学 文学院, 甘肃 兰州 730000)



·学人论语·

莫言小说的罪感和罪感困境〔*〕

○彭岚嘉, 杨天豪

(兰州大学文学院, 甘肃兰州730000)

罪感是西方基督教文化的重要思想,本尼迪克特将“罪感文化”置于理论的殿堂。但在中国,罪感文化是微弱的火星,似有星点,但无燎原之势。莫言自动担当当代文学罪感的重任,《蛙》是其开山之作。莫言的罪感意识主要来自于本土环境和母亲的影响,还有自己的经历。《蛙》虽然以罪感为终极目标,但由于种种原因,莫言的罪感还是不彻底的,留有“耻感文化”的尾巴和悔罪的他性。

罪感;罪感文化;耻感文化;《蛙》;悔罪;救赎

一、罪感文化传统

严格说来,“罪感”一词也是舶来品,罪感来自于基督教义。《旧约·创世纪》提到,人类始祖亚当和夏娃由于偷吃了伊甸园的禁果而被逐出,他们身上便背负了原罪,基督教认为,原罪是有承续性的,始祖的罪会被延续到每一个人身上,《圣经》诗篇中说“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1〕,所以圣保罗·奥古斯丁认为婴儿应该接受洗礼,只有这样,才能减轻原罪。在西方,“罪”有一个逐渐发展的过程,在距今大约3600年的时候,犹太人在早期的《旧约》中就提出了原罪思想,在《新约》中,原罪被进一步升华,不但提出人是有罪的,而且人若有悔改,罪是可以被饶恕的,即可以被救赎,《旧约》是没有这种思想的。《新约·约翰福音》有这样一节:文士和法利赛人带着一个行淫时被拿的妇人来,叫他站在当中。就对耶稣说:“夫子,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你说该把他怎么样呢?”耶稣对众人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他。”众人一个个便溜走了。这个例子很好地说明了人不但是有原罪的,而且只要悔改,这些罪还是可以被饶恕的。基督是上帝的儿子,他是为人类赎罪而生的,他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就是为了救赎众生的罪。但把罪感上升到一个理论的高度,则源自圣奥古斯丁,他的《忏悔录》是自己心灵的自传,在该书中,他用善恶观念来论证罪和救赎。他认为人只有向善、皈依神,才能减轻罪孽、得到救赎。从此,西方文化就渐渐确立了“罪感”和“罪感文化”。

1946年,美国人类学家鲁思·本尼迪克特受美国政府委托,写成《菊与刀》这本书,在该书中,她第一次提出“罪感文化”的概念。罪感文化的提出,使文学价值进入了一个全新体认的时代,其实,罪感文化一直是西方文学很重要的一个传统,只是在本尼迪克特之前,它如埋藏在地下的宝藏,虽有优良的质地,但没有发出璀璨的光芒。

古希腊—罗马文化和希伯来—基督教文化是西方文学的两大源头。这两大文化传统有冲突也有融合,西方文化委蛇崎岖的发展是两大文化传统共同作用的结果。古希腊—罗马文化以“人”为主,强调人的个性和自由精神。宣扬个性解放,鼓励人本发展是他们的重要目标。所以希腊神话中的神俨然是人,有人形、人的个性、人的七情六欲,这是由神向人的滑落,在这里神即是人,人即是神。但希伯来—基督教文化却与之是相对的,基督教文化重视理性、秩序、规范。它限制人本质的发展,要求人皈依上帝,上帝是至高无上的,在上帝面前,人不能有自己的个性。这是宗教人本主义,是违背人性的,所以在文艺复兴时期,基督教文化被予以反对,人的个性和自由被重新发扬。但基督教文化的悔罪意识、自我牺牲精神、民族忧患意识、人类博爱主义却是古希腊—罗马文化欠缺的,所以二者的互补才形成西方文化的蔚为壮观。西方伟大的作家作品都是既具有人本主义精神,又具有罪感意识的。虽然西方早期作家并不像本尼迪克特那样有明确的“罪感意识”,但基督教文化却无形中成就了这一伟大文学传统。最初在作品中体现罪感意识的是古希腊悲剧《俄狄浦斯王》,当俄狄浦斯发现自己是杀父娶母的人时,由于良知的谴责,自己刺瞎了双眼作为惩罚。最早能将罪感意识在作品中酣畅淋漓地发挥出来的则是莎士比亚,当麦克白谋杀国王以后,自己陷入良心的拷问,也“谋杀了自己的睡眠”。其作品中另一悲剧人物奥赛罗被蒙骗误杀自己的妻子后,当发现妻子是无辜时,良知的谴责使他毅然举剑自刎。之后西方文学便声势浩大的走向了罪感大道。雨果的《悲惨世界》、哈代的《苔丝》、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托尔斯泰的《复活》等等,这不是一种文学现象,而是一种文学态度和文学传统。

本尼迪克特“罪感文化”的提出对文学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解读,这一提法虽然不是针对文学提出,但他确实对文学的解读和发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诚然,在本尼迪克特之前,罪感文学已经存在了,但这一思想的明确提出反过来又会增加对已有文学的价值重估。一些手法娴熟的作品以前被归类为是一流文学的,如果拿这个尺度衡量的话,未必能位列其中;相反,本来是被埋没的一些作品,却因为有了书写灵魂的罪感意识和激荡人心的高贵精神而被发掘出来,罪感文化的这些作用是不可小觑的。同时,罪感文化的提出,是后世作家的道德线,这有助于世界文学思想的深刻、灵魂的纯洁和品位的崇高,对世界文学的发展是大有裨益的。正如鲁迅先生所说,“将这灵魂显示与人的,是‘在高的意义上的写实主义者’”。〔2〕几千年的中国文化是缺少灵魂审视维度的,少有罪感的审问和灵魂的挣扎,少有心灵的自责和人性的拷问。所以,中国文化是外向型的释放,而少有内敛的心理紧张和精神追问。对这一点,刘再复的认识最清醒。“也许正是中国文化缺乏叩问灵魂的资源,因此,和拥有宗教背景的西方文学相比,中国数千年的文学便显示出一个根本的空缺:缺失灵魂论辩的维度,或者说,灵魂的维度相当薄弱”。〔3〕好在莫言在《蛙》中终于有了这种罪感自觉,这为中国当代文学的罪感书写开了个好头,也显示了中国文学的渐趋成熟和思想自醒。这为几千年来没有罪感意识的中国文学划了个句号。

二、莫言的罪感来源

在当下,莫言毫无疑问是中国作家的代表。在他身上,也不乏中国作家或缺的“罪感”意识。作为基督教的罪感精神,为什么偏在莫言身上出现?细究原委,大致有三:

首先,山东教会背景的影响。山东自古为“孔孟之乡”,是中国儒家的发源地,其乐善好施、厚德仁民的儒家精神为接受异族文化提供了重要条件,加上山东物产丰富、民风淳朴、毗邻沿海、交通便利,这是传教士活动的有利条件。因此山东“既是帝国主义政治控制和经济扩张的战略要地,也是西方基督教会开展宗教活动,发展教会势力的重点区域”。〔4〕中国早期的传教活动大多在相对发达的广东、山东和东部沿海一带,交通闭塞、土地贫瘠的西部相对较少。山东早期传教士涉海东渡,一般都是从胶东半岛登陆,在青岛、烟台、威海、潍坊等东部地区传教布道、设立医院、建立学校,这对山东本地的社会文化影响颇大。最早来山东的传教士是普鲁士人郭士立,他从1831年开始,先后3次来中国传教,前两次都以山东为核心活动区。鸦片战争以后,特别是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后,《天津条约》放宽了传教士在中国的活动权利,大批的教会组织和个人涌入山东,他们设教区、建教堂、收教徒,各国把教会作为对中国文化渗透的重要手段,争相扩大在华的教会势力。“到1900年,在山东的新教传教士达到300人,新教徒15000余人,还有华籍教士400余人”。〔5〕由此可窥基督教在山东兴盛之一斑。基督教的传播,给山东本地文化带来了很大冲击,很多人常常留恋于教堂,他们听福音、做祷告、唱赞美诗,一心向善、皈依上帝、洗涤罪孽。这种向善、求福、洗罪的精神氛围慢慢植根于山东大地的男女老少心中。高密隶属于潍坊,东临胶州、青岛,北接平度,正处于基督教传播的核心区。所以,莫言在这样的氛围中,自然免不了熏陶感染,基督的罪感意识是自然而生。

其次,莫言母亲的影响。母亲在莫言心目中是至高无上的。莫言在好多公开场合和作品中都提到了自己的母亲。即使是在世界文学最高领奖台上的发言,莫言也不忘回忆自己的母亲。莫言的母亲是个虔诚的基督教徒,莫言自小受到了耳濡目染。莫言的母亲善良、勤劳、坚强,从莫言的叙述中,我们能看出他的母亲不仅对基督教虔诚,而且身体力行,将这些教义都运用在自己的生命和生活中。莫言一家十几口人,母亲是最辛苦、最勤劳的,这体现了基督教义中的勤劳有福报;当莫言得罪了婶婶的孩子时,母亲替他道歉,这体现了担当;即使生活再苦,母亲也常常面露微笑,嘴中哼歌,这体现了隐忍;当莫言犯错大半夜不敢回家时,母亲不仅不骂,还用手轻轻摸着他的头,这体现了博爱;在饿殍遍野的时代,母亲甘愿饿着肚子,也将自己的饺子施舍给乞丐,这体现了恩赐;当儿子记恨仇人时,母亲说,“打我的不是这个人的手,而是另一个人的”,这体现了宽恕。一个伟大的母亲以身作则,在生活中严格按照基督教义要求自己时,她的言行能不影响自己的孩子吗?所以莫言也常去基督教堂听福音、做祈祷、找灵感。他在写作《丰乳肥臀》时,就曾几次去教堂。

再次,莫言自己的经历。母亲的影响和苦难的经历,使莫言在生活中更加注意和善、吃苦、勤劳、感恩的习惯。母亲的坚韧教会了他自信,爷爷和父亲的严格教会了他自尊。这对莫言人格的形成起了很重要的作用,使他知善报恩,有了自己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渐渐形成了知罪、体善的基督教精神。莫言成人后,常常用基督教思想和精神要求自己,作为判断人和事的标准。在诺贝尔颁奖辞中,莫言最后讲了两个故事,一个是自己在部队值班,有个老人进来没看见莫言,问道“房子里没有人吗”?莫言顺口说到“我不是人吗”,呛的老人面红耳赤;另一个故事是庙里有八个和尚,门外下大雨,大家打赌:众人都把草帽扔出去,谁的又被风吹进来,谁就是有罪的,必须要出去。大家扔出去以后,有个人的草帽被吹了进来,众人都要他出去,但他不愿意,于是众人将他扔出去了,之后庙就坍塌了。作为获奖感言,许多人一直觉得这两个故事有点画蛇添足,不理解其主旨。其实这正是莫言讲话的核心思想和价值取向。那就是基督教倡导的悔罪和宽恕,这就是母亲一直教给他的法宝,也是写作的宗旨和其一生奋斗的目标。莫言用一种很隐蔽的方式表达了出来,这是天才和世人开的玩笑。随着经历的渐丰,年岁的增长,莫言的罪感意识愈来愈强,特别是因计划生育妻子流掉了一个孩子以后,莫言一直有种罪孽感,感觉自己扼杀了一个生命,他要为此写一部小说作为凭吊,这便是《蛙》的写作初衷,《蛙》是莫言罪感意识最明显和强烈的一部小说。可见,基督教是因子,生活经历是酵母,二者共同孕育出了莫言的罪感胚芽。

三、莫言的罪感和救赎

要想从宏观论及莫言的罪感意识,真是一件难事,因为在莫言的小说中,从最初发表的《透明的红萝卜》开始,莫言的小说中就缺少,或者严格说没有这样一种罪感意识。这是由中国作家宗教意识的先天不足决定的,中国儒家入世的实用精神使中国作家谈起罪感或者唯唯诺诺,或者王顾左右而言他,没有一种发自内心的自责感和罪孽感。从截至目前莫言发表的中短篇小说和长篇小说,可明显捕捉到莫言小说的一些风格和特征:崇尚人性的野性和自由,善于在宏大的历史框架中串起人物的生命浮沉,重视民间文化生态的发掘,故事和人物总是匍匐在民间土壤中,语言恣肆汪洋,有架构宏大叙事的能力。在诸如此类的特点中,莫言总是乐此不疲的求新求变,从形式、思想,到时代背景。《蛙》的成功,虽有形式的铺垫,但更重要的是找到了罪感自觉、责任自省、道德自查的宗教情怀。一种能和西方作品对话的精神标杆。

在《蛙》中,莫言塑造了一批有深重罪孽感的人。但滑稽的一点是,造成这些人罪孽的是强大的国家机器。这种外在的压力促成了施虐行动,而人性的内省又激发了罪孽感,施暴的人其实也是国家机器的受害者,这就如推石头上山的西西弗斯一样,陷入了命运的怪圈。文中的姑姑、蝌蚪、小狮子、王肝、秦河、杉谷义人,以及那些做了计划生育帮手的人,都是有罪的人。

姑姑是一个优秀的妇产科医生,一辈子接生了2800多个婴儿。自从成了计划生育专干,她的身份也由以前的救世主变成了杀人的刽子手,被她扼杀在母腹中的婴儿也有几千个。到后来,姑姑逐渐开始忏悔,逐渐感到自己有罪,从王仁美的死开始,她就有悔罪意识,“嫂子,大哥,我是来请罪的”,〔6〕当岳母将一把剪子捅向姑姑时,姑姑说,“王家嫂子,我为你女儿抽了血,你现在又捅了我一剪子,咱们血债用血还清了”。〔7〕越到后来,姑姑的悔罪意识越强烈。“她老人家近年来常常忏悔,说自己手上沾着鲜血”,“姑姑常常认为自己有罪,不但有罪,而且罪大恶极,不可救赎”。〔8〕

作为小说叙述者的蝌蚪,也常常自责自己的罪过,“年轻时的我,曾经因此断送了前妻王仁美的性命,这是我心中最痛的地方,是永难赎还的罪过。”〔9〕

就连日本作家杉谷义人先生也有罪,他在赎父亲的罪。“我们觉得没有理由让您承担您父亲的罪,但是您承担了,您勇敢的把父亲的罪恶扛在自己肩上,并愿意以自己的努力来赎父辈的罪,您的这种担当精神虽然让我们感到心疼,但我们知道这种精神非常可贵,当今这个世界最欠缺的就是这种精神,如果人人能清醒的反省历史,反省自我,人类就可以避免许许多多的愚蠢行为”。〔10〕

小说中的其他诸人都生活在罪的海洋中,小狮子夜夜做噩梦,王肝隐姓埋名,秦河孤守河边的小屋,以前的冲动都让他们的良心受到了惩罚,罪感的自责和忏悔可能带给他们另一个全新的生命和生活方式。

基督教虽然渲染人生的罪孽感,强调人生来是有苦难和罪责的,但基督教义并不是希望和要求人世一苦海,而是通过苦难的淬沥,让人更有内心自责和自悔之意,通过这种忏悔,他为人类开辟了救生之路,更为罪孽沉重的人敞开了一条救赎的路,唯有反省和忏悔,才有救赎的可能,重新回归上帝,走向新生。这里“识罪”“悔罪”是走向新生的第一步,关键在于从行动上能够走向救赎之路。否则将会受到良心的惩罚。

其中姑姑的赎罪过程最为惊心动魄,她是因为青蛙而走向了赎罪之路。当成千上万只青蛙围住姑姑时,姑姑感觉那就是曾经被她扼杀在母腹中的千万个娃娃讨债来了。因为“蛙”和“娃”有很多相似的地方。“蛙”—“娃”—“娲”的读音一样,且青蛙在民间就是多子和多产的象征。所以当姑姑遇见成群结队的青蛙时,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竟然被吓昏了过去。“可那天晚上的蛙叫声里,有一种怨恨,一种委屈,仿佛是无数受了伤害的婴儿的精灵在发出控诉”,〔11〕也许是上帝要给她一个赎罪机会,姑姑一下昏倒在专捏泥娃娃的“民间艺术家”郝大手的怀里。从此她就和郝大手结了婚,专心制作他们的泥娃娃。姑姑将所有的忏悔和对娃娃的爱都倾注到了泥娃娃身上。她不仅给每个泥娃娃起了姓名,还捏出了他们的父母,并且给每个家庭都编织了那么浪漫的故事,姑姑是用这些泥娃娃来顶替那些曾经在计划生育过程中被她扼杀的孩子,她倾注了爱的灵魂,悔的血液。在最后一幕剧中,从上面垂下一个巨大的黑绳套,姑姑将她的脖子套进去,踢翻了凳子,蝌蚪赶忙救下了姑姑。这就相当于已经死了一回,姑姑已经脱胎换骨了一次,也就完成了她赎罪的过程,荡涤了双手的鲜血。

秦河以前是姑姑忠实的追随者,在他们的围追堵截下,一个个婴儿夭折了,年纪大了以后,秦河也走上了赎罪之路,他是通过捏泥娃娃来赎罪,也希望能通过泥娃娃还原以前被他们扼杀的孩子。他将自己的所有心血都灌进了泥人之中,每捏成一个泥娃娃,便在泥娃娃的头上注入一点自己手指的血。王肝告诉我们,“秦大师几乎每天都这样坐着发呆,有时夜里也不上炕睡觉。……很快我发现,大师脸上的表情和他捏的手中的孩子的表情有关——也就是说,大师捏那个孩子,他自身也就成了那个孩子,大师与他塑造的孩子息息相关,血肉相连”。〔12〕

《蛙》中剧作家蝌蚪的赎罪过程是最特殊的,他是通过写作的方式进行赎罪,把各种各样的悔恨和忏悔都通过和杉谷义人的书信表达出来,蝌蚪虽然没有像姑姑那样经历生死轮回的赎罪,但他的赎罪过程最漫长,他的罪感折磨最沉痛。“先生,我原本以为,写作可以成为一种赎罪的方式,但剧本完成以后,心中的罪感非但没有减弱,反而变得更加沉重”。〔13〕蝌蚪在倾诉,也是莫言在倾诉。

《蛙》中诸多在计划生育大潮中轰轰烈烈的英雄人物在最后都清一色走向了悔罪和赎罪的道路,这是相互模仿还是作者的有意安排?一边倒的脸谱化令人生疑,二元化的叙事割裂了人物的灵魂深度,这份全民赎罪是否来的太猛了点?莫言精心营造的罪感叙事有太多的空白和困惑。

四、莫言的罪感困境

即使莫言出现了如《蛙》这样罪感和救赎意识明确的小说,但我们还是感到他的罪感是浅层次的,不是陀思妥耶夫斯基、托尔斯泰发自内心的,与灵魂和肉体结为一体的。西方作家有天生的罪感和悔罪意识,有发自内心的同情弱者、保护善良的道德诉求,这是由于他们有基督教的罪感背景。这不同于中国儒家的入世思想,一切以利益为前提,较少涉及人本身和人的精神,遑论罪感和救赎。所以莫言的罪感和救赎具有先天不足的因素。

首先,从客观条件来看,莫言的罪感和救赎都缺少一种彻底的罪感文化土壤。作为东方文化重要代表的中国文化自古就不屑于这种罪感文化。罪感和罪感文化主要是基督教文化,在东西两大文化圈中,主要是儒教文化和基督教文化。二者都源远流长,儒教文化距今有五千年的历史,基督教文化也有三千多年的历史。基督教文化博大精深,正如《圣经》所载,其涉及世界的初元,人类的诞生,民族的集聚,国家的形成等大事件,也涉及律法、善良、怜悯、同情、为义、离婚、奸淫、偷盗、报复、施舍、饶恕、感恩、悔罪等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在这诸多的基督教义中,最后发展成为核心精神的就是“罪感”精神。这一精神联结西方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西方文化中至关重要的精神和思想标杆,维系着社会稳定、匡正着价值标准,坚定着人生信念,呼唤着社会良知。因为人类的“原罪”,《圣经》中不厌其烦的总是在提及“罪感”问题,这从一方面说明了西方人对于原罪意识的重视,这种先哲的罪感自觉不断地在昭示和唤醒一代代的贤达人士重视罪感意识。在这些先贤的体验中,只有罪感精神才能做到自省、自察和自责,也才能促进社会发展和完善,进而缩短通向上帝之路。渐渐的,罪感文化成为西方文化的精神内涵和思想保证了。

相对于西方基督教文化,中国文化是以儒家文化为核心,儒家文化最重要的两个特点,一是务实,二是规范。务实,既是儒家提倡的入世精神。从孔子开始,寒门求学成了古代读书人建功立业的重要途径。孔子自己就“吾十有五而志于学”,〔14〕他周游列国,宣传“仁政”思想,无非为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宏愿。之后的屈原、杜甫、白居易、陆游等伟大诗人忧国忧民,无不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为己任。规范,是儒教倡导的礼乐制度,自从周公制礼,中国就走上了外缚的行为规范,孔子更是礼乐制度的忠实践行者,“不学礼,无以立”〔15〕。他倡导“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16〕从此,中国社会在方方面面都践行着“仁义礼智信”。这种文化的优点是鼓励进取、求实,以家国为重。其缺点是由于有了较为完善的外在约束机制,所以缺少自我的反省和自责意识,鲜有罪感意识和悔罪意识。故其外在约束机制松散的时候,就常有毁灭性的灾难,二战中的日本就是很好的例子,这就是本尼迪克特说的“耻感文化”的弊端。“耻感是一种有效的强制力量,但这要求有外人在场,至少要当事人感觉到有外人在场”。〔17〕基于“耻感文化”的中国文化就很少有像基督教文化那样强烈的罪感意识。在西方文学中,伟大的作家都有强烈的罪感意识,他们将这种罪感意识渗透在作品中,作品折射出浓郁的同情感,厚重的人道主义和强烈的悔罪意识,这拔高了小说的品味和精神价值,传递着正能量,教育后人,陶冶情操。而中国文学自古就缺少这种自省的罪感意识,虽然中国文学有苦难,有同情,有对善的宣扬,对恶的鞭笞,但细查之,还是缺少人性良知深处的自责意识,社会罪感的缺失导致文学罪感的贫乏,反之,文学罪感的缺失又难以哺育罪感自觉的下一代。这是一种文化的恶性循环,此情形下,就很难出现像陀思妥耶夫斯基、托尔斯泰、雨果、哈代这样伟大的作家。所以,站在这种土壤中的莫言要涉及罪感文学,也只能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其次,从莫言的创作历程来看。他的作品历来少有罪感的表现,只是在最后一部长篇《蛙》中昙花一现。截至目前,莫言共创作了8部长篇,24部中篇,60余篇短篇,字数逾几千万字。但这些作品鲜有罪感的体现,这既是一个创作习惯的问题,更是一种创作态度,在他的潜意识里面,少有自责,少有自省,更少有罪感。作品是作者世界观和价值观的体现,这也反映了作为中国当代作家代表的莫言在罪感精神方面的先天不足。

莫言喜欢野性和自由。他的作品重奔放,轻内敛;重行动,轻自省;重喧哗,轻沉静。莫言笔下的人物大多我行我素,为图一时之快,不计后果,不管别人的生命安全,更别说顾忌世俗的看法。这一点比沈从文笔下的湘西大汉更有过之而无不及。《红高粱》中一对青年男女未曾说过一句话,就在高粱地里完成了彼此的成年礼。这是对媒妁之言、父母之命的中国传统的极大挑战。这里,天地是父母,高粱是证婚人,双方以亘古未有的方式大写了人的意义和价值。莫言就喜欢用这种奔放和不羁的方式挑战传统,挑战极限,诠释文艺复兴倡导的人性解放。莫言笔下,除了对狂放的肯定,还有对死亡的冷漠。余占鳌杀人后毫无紧张之意,非常从容地将单家父子的尸体绑在一起,担到村外扔进了小湾子水里。除了从容,像没事人一样还很释然。“余占鳌在湾子里洗手洗脸洗剑,洗来洗去,总洗不掉那股血腥味和霉烂味。他忘记了到单家西墙外去拿蓑衣,沿着道路一径往西去了。离开村子约有半里之遥,他拐进了高粱地。高粱秸子轻轻绊他一下,他便倒下。这时,他感到极度疲乏,也不顾地湿露寒,翻了一个身,从高粱缝里望了一眼天上的星,便睡了过去”。这种视人命如草芥的做法和基督教义背道而驰,相比之下,《罪与罚》就立显伟大和厚重,莫言和陀思妥耶夫斯基也立判高下。同样,《檀香刑》中的刽子手赵甲将杀人当做一件艺术来赏玩,极尽杀人之自豪,丝毫未有罪孽之感,未有对死者家庭的一丝体谅与同情。其残忍程度、凶狠手段、施虐倾向与罪感文化可谓大相径庭。

一般来说,小说中的罪感意识和罪感救赎都是通过激烈的心理斗争和心理描写完成的。因为罪感来自心灵深处的良知挣扎和斗争。但莫言的小说却重视场面的铺排和场面的宏大,相对较轻心理的刻画。《丰乳肥臀》可以说是莫言长篇的代表作,其故事的跨度、宏大的叙事、结构的驾驭、思想的成熟、手法的老到,都应该成为莫言的长篇翘楚。小说波澜壮阔地再现了高密东北乡的历史,这也是中国社会半个世纪的缩影。有和日本鬼子的斗争,有国共两党的内战,有建国初的困难,有改革开放的大变动,不论哪一个时代,作为苦难化身和善良象征的母亲总是挺立潮头,用善良、正义、博爱、保守演绎中国最普通母亲的伟大。虽然小说气势磅礴,但包括母亲在内的任何一个人都没有思考和反思制造不幸和混乱的始作俑者,所有人都被命运的木轮牵着走,即莫言没有给任何人以悔罪和赎罪的机会。其它长篇《檀香刑》《四十一炮》《生死疲劳》也如此。《檀香刑》以1900年八国联军侵入中国修胶济铁路为背景。作品以孙眉娘活动为主线,让这个风情万种的女人游刃有余地斡旋在亲爹、干爹、公爹之间,演绎了一出家国恨,勾勒了一群众生相。人物形象生动有趣,其中重点刻画了慈禧的荒淫无能,县太爷的色欲无度、刽子手的凶残无情、孙眉娘的逢场作戏、赵小甲的软弱无能等。这部小说有铺排,有历史,有刻画,有渲染。但就是缺少对心理的细微表现,更没有罪感心理的刻画和描写。莫言独好大开大合的壮观书写,但少有溪流的甘甜滋润,所以除了痛快,莫言作品一直就少有罪感深刻。

综上,莫言的作品一直少有罪感的书写和救赎,即使有一部写罪感的《蛙》,但从莫言整个作品数量和创作手法来看,这不能成为主流,只能说这是某一阶段的写作探索。再看《蛙》本身,写的是中国国情下的特殊产物——计划生育。坚持计划生育是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这是制度化的产物,人人都得遵照,在这一强大的国家政策下,曾出现过形形色色、荒唐可笑的人和事件。在强大的政治机器面前,个人是弱小和无奈的,面对无情的政治机器,人也成了没有血肉的机械,只能跟着国家轮子转。所以,对于计划生育,不论是受害者还是施害者,都少有人反思和自责,因为这是个人无法左右的,即使有像“姑姑”一样害人太多的反思也是虚假和不彻底的。莫言的悔罪也来自现实的窘迫,由于计划生育,莫言也失去了一个孩子,这对现实中的中国人来说是太普遍了,是响应国家的政策需要,因此大可不必有罪感,即使莫言有,也可能出自想多要一个孩子的现实,但这远不是基督教文化中的罪感,因为中国国情决定了中国罪感的尴尬。《蛙》中有罪感的人,如姑姑、小蝌蚪、小狮子、秦河、王肝,他们的罪感都来自于外界的压力,并不是聂赫留朵夫、拉斯柯尔尼科夫式真心向善,愿舍肉体之躯获得灵魂救赎。姑姑是由于青蛙的惊吓而有悔罪之意,小狮子由于想要孩子而又悔罪之意,王肝由于有失去亲人的切肤之痛才有悔罪之意。这些人的罪感和悔罪都不是内心良知的自觉发现,没有经历灵魂的淬沥煎熬,不是无私的精神涅槃,而都出自现实的衡量。所以,莫言和他的作品,罪感都是不彻底的。

------------------------

注释:

〔1〕《旧约·诗篇》第51篇第5节。

〔2〕〔3〕转引自刘再复、林刚:《罪与文学》,北京:中信出版社,2011年,第14、16页。

〔4〕陶飞亚、刘天路:《基督教会与近代山东社会》,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9页。

〔5〕孙祚民:《山东通史》,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512页。

〔6〕〔7〕〔8〕〔9〕〔10〕〔11〕〔12〕〔13〕莫言:《蛙》,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12年,第110、110、111、187、59、162、156、211页。

〔14〕〔15〕〔16〕孔子:《论语》,张燕婴译,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13、307、171页。

彭岚嘉(1964—),教授,兰州大学文学院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博士生导师;杨天豪(1980—),兰州大学文学院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在读博士。

〔*〕本文受到“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赞助,项目编号:14LZUJBWYJ012。

猜你喜欢

基督教莫言文学
过去的年
我们需要文学
爱如莫言
基督教中国化的神学思考与实践
明确路向,践行基督教中国化——以福建基督教为例
“太虚幻境”的文学溯源
种类型的“基督教哲学”
莫言:虚伪的文学
基督教伦理与现代社会工作的发展
我与文学三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