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背景下传媒监督刑事司法新论*
2016-02-19王群
新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年5期
关键词:监督
王 群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重庆401120)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上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为新时期人民司法工作指明了方向。传媒监督是促进刑事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之一,但近些年来,诸如“大学生掏鸟案”、“李昌奎案”等影响性案例纷纷曝光,传媒监督方式和内容的合理性亦引起了人们广泛争议:传媒监督会不会走向传媒审判,进而通过所谓的“民意”来绑架刑事司法,侵蚀现代民主法治精神?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传媒监督与刑事司法中立的关系何去何从?这既关系到传媒监督在法治社会中的地位对待,也关涉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的现代化。
一、传媒监督刑事司法的供给侧:基于SWOT模型的分析
“互联网+”时代下自媒体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通过互联网,公众几乎可以对任一社会热点议题发表看法,特别是就关涉公民自由限制乃至生命剥夺的刑事司法表达自己意见。传媒由此作为一种非正式的话语介入刑事司法,影响刑事案件处理。传媒监督供给侧分析就是要力图展现传媒监督到底让刑事司法发生了什么,改变了什么?SWOT模型侧重于评价对象的Strengths(优势)、Weaken(劣势)、opportunity(机会)、Threaten(威胁)等因子的诊断,是这种“展现”性分析的有效工具。
(一)优势(S)
首先,传媒监督有助于提高刑事司法效率。广泛且持续的传媒监督能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普遍“民意”,在民意压力下,督促司法机关提高办案效率。法谚有云:“迟来的正义非正义。”刑事司法效率的提高有助于快速修补被撕裂的社会关系,以增强普通民众的正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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