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体式与诗歌教学内容的确定
——李仁甫老师《沁园春·长沙》课例评析
2016-02-15童曼
中学语文 2016年28期
童曼
诗歌体式与诗歌教学内容的确定
——李仁甫老师《沁园春·长沙》课例评析
童曼
王荣生教授提出了语文阅读教学的 “文本体式”概念。他指出,“阅读是对具体的有某种特殊体式的文本的阅读,阅读教学实际上是一种文体教学。”文体是文章的构成体制、格式和样式,有着体式、语体和风格三个层面的内涵。语文教学涉及到的文本体式包括诗歌、散文、小说、文言文、戏剧等,仔细划分下来,分支精细众多。在诗歌教学中,文体是合理选择、创生诗歌阅读教学内容的重要维度;诗歌的体式特征、语体特征、抒情性特点等,对诗歌教学内容的选择都有重要的引导作用。
观摩了特级教师李仁甫的《〈沁园春·长沙〉课堂实录》(见《中学语文》2016年第5期上旬刊),就像听了一首流畅、优美、浓烈的歌,行云流水般的教学令人心驰神往。从诗歌文体对教学内容选择的引导这一角度来看,该案例的教学内容确定可谓是恰如其分。
一、诗歌的体式对教学内容的引导
文体教学一是指导学生以合适的目的去看特定的文本,阅读散文就要按照散文的方式来进行;二是在特定体式的文体里,指导学生从重要的地方看出课文所传达的意思和意味来。具体来说,“体式”有两层含义,一层就是文本的类别,就是文本的体裁;第二层是单个文本的特定样式,也就是个体文本所具有的特殊的表现形态。所谓依据“体式”确定阅读教学内容,就是不仅要把握“这一类”课文的特征,还要深入领会“这一篇”课文的独特之处。……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