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型人才培养导向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教学研究
2016-02-13陈琳,亢敏
铜仁学院学报 2016年3期
陈 琳,亢 敏
( 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 思政部,安徽 合肥230041)
技能型人才培养导向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教学研究
陈琳,亢敏
(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思政部,安徽合肥230041)
摘要:在注重培养学生专业技能的今天,构建健全的职业素养非常重要,这也是高校“思政课”教学研究的焦点之一。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为“基础”课)为例,在技能型人才培养导向之下,从实践教学的指导思想、实践教学模式、课堂内外具体实践教学方案的设计等方面,对提高“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实效性进行研究,切实提升学生的职业素养。
关键词:技能型人才培养;实践教学;模式
亢敏(1985-),女,安徽凤阳人,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教师,法学硕士,研究方向:生态伦理。
在2014年6月召开的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习近平主席作出重要指示:“要树立正确人才观……努力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习近平总书记为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指明了方向,明确了技能型人才培养的目标,也对学生职业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阵地,高校“思政课”必须思考如何实现这一人才培养目标?“基础”课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核心课程之一,是“使人成为人”的课程[1]。它注重通过实践教学提升大学生的道德感悟和法律实践能力,从而增强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养,对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意义重大。而实践教学又有和理论教学不同的教学理念、教学方式,它特别注重把当下社会的热点问题引入实践教学之中,通过和学生之间不断地磨合、升华,再磨合、再升华,促进学生把高尚的道德法律理念内化于心,外显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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