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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型人才培养导向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教学研究

2016-02-13琳,亢

铜仁学院学报 2016年3期
关键词:模式实践教学

陈 琳,亢 敏

( 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 思政部,安徽 合肥230041)



技能型人才培养导向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教学研究

陈琳,亢敏

(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思政部,安徽合肥230041)

摘要:在注重培养学生专业技能的今天,构建健全的职业素养非常重要,这也是高校“思政课”教学研究的焦点之一。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为“基础”课)为例,在技能型人才培养导向之下,从实践教学的指导思想、实践教学模式、课堂内外具体实践教学方案的设计等方面,对提高“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实效性进行研究,切实提升学生的职业素养。

关键词:技能型人才培养;实践教学;模式

亢敏(1985-),女,安徽凤阳人,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教师,法学硕士,研究方向:生态伦理。

在2014年6月召开的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习近平主席作出重要指示:“要树立正确人才观……努力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习近平总书记为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指明了方向,明确了技能型人才培养的目标,也对学生职业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阵地,高校“思政课”必须思考如何实现这一人才培养目标?“基础”课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核心课程之一,是“使人成为人”的课程[1]。它注重通过实践教学提升大学生的道德感悟和法律实践能力,从而增强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养,对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意义重大。而实践教学又有和理论教学不同的教学理念、教学方式,它特别注重把当下社会的热点问题引入实践教学之中,通过和学生之间不断地磨合、升华,再磨合、再升华,促进学生把高尚的道德法律理念内化于心,外显于行。所以,不断改进“基础”课实践教学的方式和方法,探索实践教学的有效路径,是一个值得探究的问题。

一、技能型人才培养导向下“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定位

(一)“基础”课实践教学为培养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打下坚实道德基础

技能型人才是指在生产服务领域,掌握了专门的知识和技术,并且能够把这些知识、技术在生产服务中加以运用的具有较高专业技术能力的劳动者。技术技能水平的高低是各单位用人时重点考虑的因素,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就业竞争日趋激烈,用人单位对从业人员职业素养的要求不仅仅体现在职业技能上,也体现在职业思想、职业纪律、职业作风、职业态度等道德观念上。“基础”课实践教学通过模拟甚至是结合专业实习让学生到实际工作岗位上体验的方式,使学生切实感受到职业氛围,了解自己将来要从事的职业有哪些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的要求,从而有意识地培养自己的职业道德,增强自身的专业技能。同时,“基础”课实践教学也培养学生爱岗敬业、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奉献社会的意识,锻炼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精神,这些都有助于将学生培养成为企业和社会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二)技能型人才培养需要“基础”课实践教学

任何行动的开展都要有明确的目标指引,只有这样,行动才有方向和动力,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基础”课实践教学也不例外,也要有明确的培养目标。依托培养目标,“基础”课实践教学才能从前期的方案制定到后期的具体实施都不偏离主题,始终保持正确的价值取向。教育的终极目标是为社会、生产提供服务。因此,“基础”课实践教学的目标只能定位于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与“基础”课实践教学目标相契合,才使该课程不断提升其现实意义和存在价值。

二、“基础”课实践教学的指导思想

“基础”课实践教学的有效开展必须有正确的指导思想,这是实践教学取得成功的前提。本文结合“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实际开展情况,总结其指导思想如下:

(一)注重学生的主体性,转变教师的课堂角色

注重学生的主体性就是尊重学生的独立人格[2]。“基础”课实践教学的目的就是通过学生的实践体验形成思想上、情感上的感悟和认同,最终外化为学生自身的行为。所以“基础”课实践教学必然要以学生为主体,尊重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和全面性,创造开放、民主、轻松的实践环境,让学生在实践课上愿意主动参与、主动思考,想说、敢说。当然,对于一些个性比较特殊的学生,要注意寻找他们的兴趣点,努力使学生在实践中找到自己学习生活的影子,进而主动参与实践,并进行情感体验,达到对某种思想道德或法律理论的认同甚至是敬畏,才能真正地内化于心。

强调学生的主体性,必然要改变教师的角色和作用。与正常的课堂理论教学不同,作为“基础”课实践教学的指导教师,其作用就是负责组织实施并掌控整个实践教学过程,事后再总结改进实践教学的各环节,教师角色真正转化。

(二)注重提升学生的人文素养和职业素养

培养人的基本素养包含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修养。当前社会处于经济转型时期,大发展、大改革冲击、挑战着人们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修养。作为当代大学生,由于人生经验的不足,更容易在这种冲击和挑战中迷失方向。而“基础”课的教学任务就是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三观”,提升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和法律素养,解决学生在成长成才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问题和困惑,切实提高“做人”的基本素质。

为了培养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还应注重对学生职业素养的培养。所以“基础”课在实训的过程中,要立足于用人单位对学生职业道德、职业能力的要求,将理想信念、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法治观念根植于实训之中,服务于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真正把学生培养成适应社会发展、企业需要的人才。

(三)注重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结合,体现全面性和科学性

理论教学具有系统性、全面性等特点,主要是告知学生应然和所以然,也就是做人做事的道理。而实践教学是通过学生的切身体验,让学生直接感受这些道理,提升自我修养,是对理论教学的有益补充,同时实践教学的开展也离不开理论教学的指导。

就理论体系而言,目前“基础”课理论教学涉及学生的大学认知、思想传承、道德提升、法治实践等四大模块,每一模块都有着丰富的知识要点,涉及到学生学习生活的方方面面,是一个完整的体系。相应的实践教学在这一体系的基础上,宜采用多种方法和手段,将每一模块的核心内容进行提炼整合,并呈现出形式各样的实训项目,同时注意模块之间及每一模块自身实训项目之间的配合联系,使整个实训自成一个与理论教学配套的相互促进的实践教学体系。这个系统的实训体系有利于学生构建完整的思想道德和法律知识结构,对学生各方面素质的培养都能起到促进作用,以达到实训的目的和效果。

三、“基础”课实践教学模式和总体方案设计

(一)“基础”课实践教学模式

实践教学模式是一个具有高度概括性和总结性的概念,它是指在实践教学过程中,经过长期的磨合锤炼,总结出的一整套系统的与理论教学相适应的实践教学环节和教学方式。“基础”课实践教学模式主要强调基于“基础”课的教学内容和要求,立足“基础”课的性质和培养目标,以提升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为目的进行实践教学环节和手段的设计,从而形成相对固定的实践教学模式。

“基础”课实践教学模式的形成绝非朝夕之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通过总结数年来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基础”课的实践教学经验,借鉴兄弟院校的先进实践教学理念,思政教研室初步总结了一套“一二三四”的实践教学模式,即“一个导向、二个平台、三个观念、四种途径”。该模式的具体内容是:“一个导向”,即技能型人才培养导向。通过“基础”课的学习和实践,打造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二个平台”,即校内校外两个平台。借助于校内课堂实践、课外的团学活动,校外的实践基地、社会实践、顶岗实习等开展具体的实践项目,依托这些项目不断地锤炼学生的道德法律素养。“三个观念”,即价值观、道德观、法治观。“基础”课程重在培养学生的价值观、道德观和法治观,根据大学生“三观”成长的规律和要求,有针对性地设计不同的实践教学项目,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四种途径”,即课堂实践教学、校园实践教学、专业实训、社会实践。通过多种途径,利用多种资源,全覆盖地贯穿于学生在校期间,全方位地培养学生的职业素质。

(二)“基础”课实践教学总体方案设计

在以上实践教学模式的指导下,思政教研室制定了实践教学大纲,精心研究拟定与理论授课相适应的实训项目,并且对学时安排、考核方式、评价体系等进行了详细设计,使实践教学正规化、常态化。总体来说,“基础”课实践教学总体方案区分校内校外,从不同角度调动学生不断提升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积极性,且校内外实践的考核评价方式也不尽相同。

1.校内实践

(1)课堂实训

课堂实训是“基础”课实践教学的主要平台。针对不同主题设计多个不同的实训项目,有些项目需要学生课前准备,有些只需要课堂上临时思考发挥,具体的实训项目有案例讨论、辩论赛、情景剧表演、班徽设计比赛、工作价值观拍卖、人生规划或未来的自我形象展示、普法宣传ppt的制作与宣讲等。针对这些实训项目,教师可根据需要挑选使用,并提前设计印制实训任务书,供学生填写实训感受或收获。而且课堂实训受时间地点的限制,不宜让学生单独完成,以分组的形式进行,既锻炼了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又能达到实训的目的,一举两得。至于实训的具体过程可由教师自由把握、合理安排,但是一次实训下来,教师的总结评价和正确引导是必不可少的。

(2)校园实践

校园实践是学生进行道德体验、情感认知的重要舞台。通过和学校团委、学生会、社团组织等部门共同组织形式各样的道德法治文化活动,如进行感动校园十大人物评选、邀请基层法官来学校进行法律知识讲座、慈善捐助义卖等,一方面锻炼学生组织和参与活动的能力,另一方面通过这些活动又潜移默化的影响和改变着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等理念,达到实践教学所要追求的效果。

2.校外实践

校外实践是在保障学生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多种途径,提升学生感知世界的能力,进而把道德法治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具体方式有参观考察、社会调查和暑期社会实践、参加志愿者服务及公益劳动等。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正在探索借助于专业实习这一途径,让学生真正在用人单位、在工作环境中切实提升职业素养。学生道德法治水平的提升不是一朝一夕,也不是仅仅依靠“基础”课教学就能完成的,需要国家、社会、学校、家庭的共同努力。因此“基础”课实践教学还应最大限度地争取国家、社会和学生家庭的支持,必要时可采取法庭旁听,甚至家访等形式。

3.考核评价方式

从考核方式来看,实践教学不像理论教学那样以闭卷考试作为考核形式,其评价常以心得体会、调研报告、活动总结等方式进行。因此,实践教学应建立科学完善的评价体系。针对校内校外不同的实训体验,除了实践总结与报告外,还应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注重过程性考核,设计不同的评价标准。总体来说,校内实践应以教师评价为主,结合学生自评、互评及校园活动主办方的评价意见,给予实训成绩;校外实践也应在教师评价及学生自评、互评的基础上,参考社会活动主办方、实践基地、辅导员、企业等的评价意见,综合评定学生的实训效果。

从考核指标来看,由于当今社会需要的是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因此在“基础”课考核评价体系中,学生职业素养的考核是各评价主体首要考虑的因素。职业素养不能建立在空中楼阁之上,应在学生学习生活实践尤其是在专业实习中不断得到提升,让学生切实地在学习做事的过程中学会做人,在学会做人的过程中增强做事的本领,二者有益结合,相互促进才符合“基础”课的人才培养目标。职业素养本身就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它包含学生的爱岗敬业精神、团队合作精神和能力、工作责任意识、艰苦奋斗精神、创新创造能力,甚至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法治观等[3]。在对职业素养进行评价的时候需要考虑以上因素,结合“基础”课教学的目的和特点,得出科学合理的评价结论。

四、结束语

“基础”课是一门素质养成课程,课程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它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必须采用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方式,才能达到教书育人的目的[4]。怎样才能通过实践教学塑造学生优良的品质,尤其是高尚的职业道德操守,需要“基础”课教师在实践教学过程中不断地探索与创新,不断地总结经验。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形成一整套既适合社会发展需要又切实可行的“基础”课实践教学模式和实施方案,最终使“基础”课的实践教学制度化、规范化,使之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参考文献:

[1]陈秉公.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规律与教学境界[J].江汉论坛,2007,(6).

[2]陈昌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学生主体性视角反思[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8,(12).

[3]黄振宣,唐爱琼.“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教学模式探析[J].机械职业教育,2014,(4).

[4]贺映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的路径研究[J].铜仁学院学报,2015,(6).

(责任编辑王小聪)(责任校对毛志)(英文编辑田兴斌)

Research on Teaching Practice of Ideological and Moral Attainments and Legal Basics Guided by Skilled Personnel Training

CHEN Lin, KANG Min
( The Ideological--political Ministry in Anhui Zhong-Ao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Hefei,Anhui 230041, China )

Abstract:It is important to establish a sound professional quality as students’professional skills are highly valued today. Therefore, how to achieve a sound professional quality is also the focus of teaching research of ideological-political courses in universities. This study takes the course of Ideological and Moral Attainments and Legal Basics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Basics) as an example, conducting a research on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practical teaching in“Basics”from perspectives of guiding ideology and mode in practical teaching as well as the specific design of practical teaching inside and outside the classroom, etc. Guided by skilled personnel training, this study aims at enhancing the students' professional quality.

Key words:Skilled personnel training, the practice teaching, model

中图分类号:G64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639 (2016) 03-0185-04

收稿日期:2016-01-20

基金项目:本文系安徽省级质量工程教学研究重点项目“技能型人才培养导向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教学改革研究”(2014jyxm607)研究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陈琳(1980-),女,安徽淮北人,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讲师,法学硕士,研究方向:民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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