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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宫外孕引起腹腔内出血导致死亡是否可以认定工伤?

2016-02-13马三套

中国医疗保险 2016年5期

文/ 张 伟 马三套

因宫外孕引起腹腔内出血导致死亡是否可以认定工伤?

文/ 张 伟 马三套

编者按:

工伤保险是一项专门为遭受职业伤害职工提供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的社会保障制度,对于非职业性伤害(病)应通过医疗保险等其他方式予以保障。本案分析对于处理类似情况具有参考作用。

案情回放

王某是某医院骨科的一名女护士,未婚。2015年12月16日中午在科室上班,突然感到下腹部坠痛不适,本科医生询问其是否怀孕,王某否认,同事将其扶到病床上,同时叫来普外科大夫给予检查,未发现异常,医生建议王某到本院妇科做彩超和CT检查,经检查显示:子宫附件区囊实性包块、大量腹水,尿HCG阳性、异位妊娠,怀疑宫外孕,建议在本院妇科治疗。但王某否认怀孕事实,同时拒绝在本院妇科进行检查治疗,坚持在本科室病床上休息。晚上21时左右,王某疼痛加重,要求到其他医院治疗,在同事及朋友的陪同下乘出租车到另一医院妇科诊治,途中王某意识模糊,尚有应答。到该医院时,王某已经深度昏迷,呼叫无应答,血压测不出,脉搏测不清,呼吸困难,四肢湿冷,由同事及朋友向医生代为叙述病情,但未出示各种检查单,医生判断:不排除异位妊娠可能,但因无血压、尿HCG结果及病史,证据不足。医生立即给予胸部按压、心电监护、注射等救治措施,45分钟后,王某已经无生命体征。与王某姐姐沟通后,放弃抢救并签字后宣布抢救无效死亡。死亡证明显示死亡原因为:呼吸系统衰竭、腹腔内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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