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的质属性要素再解读
——权利的射程与利益的筛选
2016-02-12李炎
政治与法律 2016年8期
关键词:法律
李炎
(南京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93)
损害的质属性要素再解读
——权利的射程与利益的筛选
李炎
(南京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93)
损害的质属性要素是指侵权法上损害的实质内容以及可赔偿损害范围的确定。如何解读侵权法中损害的质属性要素不仅是立法者需要进行的工作,更是裁判者需要思考的问题。损害的质属性要素中最为关键的内容即是权利以及权利外利益该如何保护的问题。权利与权利外利益究竟是等同保护还是区分保护的问题一直存在争议,而对于权利外利益的保护,当前我国的司法裁判者缺乏一个可行的思维体系。考察权利以及权利外利益各自的内涵,可以总结出更加精确和可操作的判断标准。立足于建立一个弹性的评价体系来进行个案判断的目标,通过解读损害的质属性内容,可以获得建构这个体系所应当考虑的各要素。通过个案中适用这种弹性的评价体系所形成的类型构造,可以使同类案件得到相同的评价,确保个案的公允。
损害的质属性要素;损害赔偿法;侵权法;权利的射程;利益筛选
一、问题的提出
损害论的问题其实是民法学理论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然而对此问题的深入讨论在国内学界一直比较少见,学者们更多关注于侵权行为构成方面的研究。然而,损害论的问题是一个基石性的问题,许多侵权法上的问题的讨论无法离开损害论的原理和思路来进行。从比较法的角度观察,仅损害的概念,德国学者就曾经梳理出十几种不同的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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