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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亲清论”与建构新型政商关系

2016-02-12张国清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 2016年5期

张国清 马 丽 黄 芳

(1.浙江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浙江 杭州 310028;2.中国矿业大学 思政教育学院,北京 海淀 100083)

2016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委员时把中国新型政商关系概括为“亲”“清”二字,向中国政界和商界提出了既要相互尊重,又要各尽其职,共同为建设自由、民主、文明、富强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努力奋斗的要求。一方面,他期望民营企业家既要“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和政府及部门多沟通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满腔热情支持地方发展”,又要“洁身自好、走正道,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另一方面,他要求中国政府官员“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心、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他要求政府官员“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把权力的行使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服务[1]。习近平总书记的“亲清论”清晰地标注了中国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与民营企业家交往或共处的界线,既是说给中国企业家听的,更是对中国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提醒,是具有丰富政治、法律和道德内涵的真知灼见。

权力和资本是影响社会发展的两股重要力量,两者往往纠缠在一起,难舍难分,一旦跨越边界,容易产生腐败和丑恶。正确处理权力与资本的关系是世界难题,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亲清论”令人耳目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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