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自贸区争端解决机制的制度反思与路径优化*
2016-02-12孙志煜
政法论丛 2016年4期
孙志煜
(贵州大学法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
中国-东盟自贸区争端解决机制的制度反思与路径优化*
孙志煜
(贵州大学法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
中国-东盟自贸区争端解决机制从构建之日起未有成功案例呈现,导致学界对该机制的评价褒贬不一。从交易成本角度看,中国-东盟自贸区争端解决机制的存在对降低成员方间争端解决的交易成本有显著作用,即使遭遇实践困境,也不能轻言废弃。中国-东盟自贸区争端解决机制的制度变迁不能借鉴东盟争端解决机制的演进方式,规则完善并不一定能产生良好的制度实践。中国-东盟自贸区争端解决机制的困境破解需从两方面努力:一是遵循全球区域经贸争端解决机制的发展方向;二是对本土化实践有一定的归纳和提炼。从上述思路出发,调解程序的规则化是破解中国-东盟自贸区争端解决机制实践困境的可行路径。
中国-东盟自贸区争端解决机制交易成本制度反思调解规则化
从2002年《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到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全面启动,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设迄今已历十余年之久。中国-东盟自贸区不仅是所辖人口最多的自贸区,也是中国签署的第一个自贸区,其制度构建及制度效果对中国签署的其他自贸区有很大的示范效应。争端解决机制作为中国-东盟自贸区诸多制度中的核心制度,对保障自贸区其他制度的顺利实施,推动自贸区的健康运行起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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