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模式评析
2016-02-12喻中
政法论丛 2016年4期
关键词:儒家
喻 中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北京 100070)
法家模式评析
喻中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北京 100070)
关于中国模式的理解,存在着多种可能性。立足于19世纪末期开启的新战国时代,可以用法家模式来解释中国模式。百年以来,尤其是当下,中国追求富国强兵,强调依法治国,注重加强和改进政治中枢的领导。这些主导性的国家实践、政治实践,都可以在法家学说的框架下得到解释。从根本上说,法家模式是新战国时代的产物。但是,仅仅沿袭法家模式是不够的,应当在法家的功利追求之外,为中国模式增添更多的伦理资源、道义资源。在法家第三期的背景下,应当思考法家模式转向“新儒法模式”的可能性。
法家模式儒法模式中国模式法家三期
一、中国模式的理解方式
21世纪以来,中国模式作为一个跨学科的理论概念与研究主题,受到了海内外学界的持续关注。主流的观点认为,中国模式是存在的;但是,也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国模式这个概念应当慎用。[1]在认同中国模式这个概念的前提下,关于中国模式的理解与阐释也是五花八门的。①
譬如,有学者认为,关于中国模式的研究不能仅限于经济模式,中国的经济模式是由中国的政治模式促成的。其中,中国的政治模式涉及五个方面:“经济改革与政治改革的关系”,“经济发展需要一个最低限度的社会政治秩序”,“经济发展需要有效的产权保护”,“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要求基本社会正义”,“民主化需要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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