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地方纵横向关系法治化的研究*
2016-02-12朱未易
政治与法律 2016年11期
朱未易
(南京市社会科学院,江苏南京210018)
对中国地方纵横向关系法治化的研究*
朱未易
(南京市社会科学院,江苏南京210018)
地方法治研究有两个重要问题亟待深入,一是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治化的纵向关系研究,二是地方跨行政区域之间关系法治化的横向关系研究。实现央地关系法治化的途径在于,用法治思维规划央地关系,用法治规则规范央地关系,用法治方式治理央地关系;达致跨行政区域间关系的法治化的路径在于,构建地方横向关系的法治模式,实现地方横向关系的软法规制,推进地方横向关系中的合作治理。在对中国地方纵横向关系法治化进行研究的过程中,应当选择借鉴法治发达国家的经验。在今后的拓展研究中,还应区别对待两类关系的正当性与合法性问题。
地方法治;纵向关系;横向关系;法治化
促进我国地方法治的全面实现要研究两个维度的问题:一是纵向关系法治化,也就是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法治化问题;二是横向关系法治化,也就是地方上不同行政区域之间关系的法治化问题。对地方法治纵横向关系的法治化进行研究,有助于全面准确地把握地方法治的核心和趋向所在。有鉴于此,笔者将近20年来有关我国地方纵横向关系法治化的经验作出总结,并提出自己的初步观点,以便为地方法治研究的进一步深入提供一个历史性观照,并试图为后续研究提供一个可能的选项。
一、地方纵向关系法治化研究
若要实现地方法治的目标,首先需解决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法治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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