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之限期治理制度
2016-02-01张亚莉
法制博览 2016年26期
张亚莉
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 200444
环境保护之限期治理制度
张亚莉
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200444
随着经济的发展环境问题越来越一起人们的重视。过度追求GDP而忽略了对环境的保护,导致环境恶化,现在最重要的是加强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保护措施。限期治理制度应运而生,针对污染严重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规定其在一定期限内达到一定的排放的标准。制度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地成就但是也存在着不足之处。本文主要在对限期治理一般性的理论介绍的基础上围绕怎么更好的发挥该制度的作用而展开。
法律性质;法律缺陷;完善建议
一、限期治理概述
限期治理的概念是针对污染严重的污染企业,由法定国家机关规定一定的期限,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完成治理任务的一项环境保护制度。从概念中可以看出这项制度针对的对象是严重的污染源。在实践中这个严重污染的标准很难界定,如果依靠治理决定机关自由裁量权的话是不太合理的。另一方面限期治理的对象是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而且要有严重污染的结果。污染企业与最后的结果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实践中是很难证明,一旦不容易证明的话就很难把危害结果归因于企业之前的排污行为。出现了严重结果再去治理,这种末端治理方式只是起到补救作用,环境的治理应该更侧重于事前的预防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环境。限期治理制度给予了企业自有选择的空间,要求企业在一定的期限内完成治理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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