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网络侵权案件管辖权的建议
2016-02-01张吕轩
法制博览 2016年26期
关键词:规则
张吕轩
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 200444
完善我国网络侵权案件管辖权的建议
张吕轩
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200444
网络环境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对我国传统侵权管辖原则与规则造成了巨大的挑战和冲击。因此制订一套符合我国具体国情的互联网侵权管辖规则迫在眉睫。本文首先阐述了网络侵权管辖权的原则,然后提出了确定管辖法院的具体建议,希望能给相关司法实践提供一些理论参考依据。
网络侵权;管辖权;法院
针对现阶段互联网侵权较为复杂的现状,我国从自身实际出发,合理借鉴国际上较为可行的先进制度与经验,不断改进完善我国的互联网侵权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塑造一个在法治轨道内良性运转的互联网环境。
一、确立网络侵权管辖权的原则
(一)国家主权原则
我国法院在处理涉外案件过程中所秉持的重要原则之一为国家主权原则,这项原则的立足点是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所以,为了实现这一宗旨,在网络侵权案件管辖权立法过程中,应尽可能的在合理范围内扩大我国法院的管辖范围。
(二)两便原则
两便原则,顾名思义应当从当事人和法院两方面进行分析。两便原则要求均衡维护诉讼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在时空、诉讼成本等方面尽量能够享受到最大幅度的便利条件,使其诉讼诉请求能够尽量得到表达;对法院而言,两便原则指的是案件在受理、立案、审判等环节,按照案情的客观情形科学合理地行使管辖权,在案件高效了结的前提下使诉讼资源得到节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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