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私权与公权博弈探析
2016-02-01张敏
法制博览 2016年26期
关键词:制度
张 敏
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 西安 710061
知识产权的私权与公权博弈探析
张敏
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西安710061
经济的全球化、一体化促进了科技的创新发展,也为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提出了新的要求。随着知识经济的进展与知识产权私权化的扩张,加速了知识创造者主体与非主体之间的矛盾冲突,在社会权利体系中存在着私权与公权的博弈。这一博弈的解决,是促进我国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的重要杠杆。
知识产权;私权;公权;博弈
经济的全球化、一体化的进展,不断推进了科技创新与社会经济的发展。当前,要推动我国的科技创新发展,就必须解决好私权与公权的博弈问题。在中国的社会经济运行中,实现私权与公权的协调、平衡发展。
一、私权与公权的关系
私权与公权是相对应的概念。私权是指私人、个体即自然人或法人,所享有的各种民事权利。WTO的《知识产权协定》中强调“知识产权为私权”,这就是明确界定了知识产权的私人属性。私权强调的是私人权利受到国家法律的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的不可侵犯性,是现代知识产权制度的基本法律观念。知识产权私权化的扩张,将导致知识的创造者的个人利益与社会公众的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即知识产权的私权与人权、健康权、生存权、发展权等公权的冲突。这在知识产权体系中,是权利的保护与限制的重要问题。
知识产权私权与公权的关系,如果站在哲学角度看问题,任何事物都具有两方面的因素,二者之间相互依赖、相互作用,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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