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的人文关怀
2016-02-01杨锐
法制博览 2016年19期
杨 锐
攀枝花学院,四川 攀枝花 617000
民法的人文关怀
杨锐
攀枝花学院,四川攀枝花617000
摘要:人文关怀是和谐社会构建过程中的核心价值,而民法基本原则中人文关怀是法治建设最完美的表现。本文首先对人文关怀以及民法的基本概念进行分析,然后分析两者之间的联系,最后对人文关怀在民法中的重要性以及其发展进行阐述,希望能够给相关人员提供参考。
关键词:民法;人文关怀;作用
一、人文关怀与民法
(一)民法
对于民法概念,一般从其实质意义以及形式意义两个方面入手。民法起源于古罗马,是古罗马人民维护社会生活的重要典章。从实质意义上来说,民法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来说,民法是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了社会中存在的所有司法;狭义上来说,民法是民商分立之后,国家特例的一种法例,并没有相对独立的法律部门。从形式意义上来讲,民法就是以其命名的成文法典。
(二)人文关怀
人文关怀理念是西方国家传入我国的,与我国以人为本的理念基本相同,其核心价值在于尊重人,对人性加以解放,对所有人平等对待,其描写的是人类精神与理性层面的东西。从政治角度出发,所谓的人文关怀主要是鼓励人们通过积极的态度发挥自己的潜能,创造价值。人文关怀理念下,人不仅仅是社会的核心,同时人类更需要注重精神、文化等追求,从而促进人类全面发展。
二、民法与人文关怀的联系
(一)民法和人文关怀的统一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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