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十年《管子》法治思想研究
2016-02-01张晓明
管子学刊 2016年3期
张晓明
(山东理工大学 齐文化研究院,山东 淄博255000)
近三十年《管子》法治思想研究
张晓明
(山东理工大学 齐文化研究院,山东 淄博255000)
近三十年来,《管子》法治思想研究出现了丰硕的研究成果,内容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是《管子》法治思想内容阐释;二是《管子》法治思想特点研究;三是《管子》法治思想批判及其当代意义价值挖掘。不同角度与层面的探究,充实和完善了《管子》法治思想研究体系,并为当今法治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依据,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管子》;法治;依法治国
20世纪《管子》研究是在清代既已十分兴盛的《管子》研究基础上进行的。1909年梁启超的《管子传》标志着现代管子研究的发端,当然也是现代《管子》法治思想研究的开端。梁启超第一个称管子为“中国之最大政治家,而亦学术思想界一巨子”,把《管子》的政治制度、法治主义、经济政策作为梳理与阐释的重要内容,明确提出法治思想在《管子》中的地位[1]29。梁氏的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均开风气之先,自此,各种中国思想史与法律史论著只要提到儒法之争,就是人治与法治、礼治与法治之争。这种研究基调,从20世纪初一直延续至今,影响十分深远[2]。
20世纪初期研究《管子》的另一位重要学者是胡适。1916年胡适的《读〈管子〉》对《管子》诸篇进行辨伪考证,侧重于梳理《管子》思想之源流。他把管子列入“韩非之徒之所谓道”家,认为其法治言论“全袭慎子之言”[3]727-730。自此《管子》研究由阐释转向到辨伪,对后来学者如罗根泽、石一参等人产生了很大影响[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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