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齐文化权力制衡思想
2016-02-01陈士果
管子学刊 2016年3期
陈士果
(山东省淄博人民警察训练基地,山东 淄博 255000)
试论齐文化权力制衡思想
陈士果
(山东省淄博人民警察训练基地,山东 淄博 255000)
先秦齐国实行“权力受限”的开明君主制度,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君主权力制衡思想。齐文化的君主权力制衡思想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以法制权、以权制权、以民制权、以礼制权。通过权力制衡,有效规范了君主权力的行使,促成了齐国“春秋五霸之首、战国七雄之冠”的强国富民地位。挖掘、阐发齐文化的权力制衡思想,对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以法制权;以权制权;以民制权;以礼制权
辛亥革命前的君主体制下,主权属于君主,君权独制,“权者,君之所独制也,权制断于君则威”(《商君书·修权》)。与传统君主专制政体相比,先秦齐国实行“权力受限”的开明君主制度,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君主权力制衡思想。齐文化的权力制衡思想,有效规范了君主权力的行使,促成了齐国在春秋战国时代的强国富民地位。挖掘、阐发齐文化的权力制衡思想,对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以法制权
(一)“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管子·任法》,以下凡引此书只注篇名)。中国历史上,管子最早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思想并付诸于政治实践。《明法》明确提出:“威不两错,政不二门。以法治国,则举错而已。”“错”,通“措”,是放、置的意思;“以”,通“依”,用、依靠的意思。权威不能放在两个地方,政令不能出自多个部门,一切围绕君权至上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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