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庸器”探源

2016-02-01高行之

管子学刊 2016年3期
关键词:周礼编钟礼记

高行之

(淄博市 残疾人联合会,山东 淄博 255000)



“庸器”探源

高行之

(淄博市 残疾人联合会,山东 淄博 255000)

庸器,一直以来沿用郑玄和郑司农的注解。通过《周礼》《礼记》的记载,我们发现郑玄与郑司农的解释有出入,庸器是“悬鼓、编钟、磬和笙”的统称,是最高权力的拥有者天子或被授予特权的鲁国国君才可以使用的最高规格的乐器。

庸器;乐器;权力

庸器,《辞海》的解释为:古代用以纪功的铜器。《周礼·春官·序官》:典庸器。郑玄注:“庸,功也。”郑司农云:“庸器,有功者铸器铭其功。”而《在线汉语词典》则解释为:古代铭功的铜器,如鼎、彝之类。我们无法查证郑玄和郑司农的依据来自哪里,却从《周礼·春官》中找到了完全不一样的证据。我们试着对“庸器”的源头作一番探讨。

典,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主持,主管。典庸器,就是“主管庸器”的意思,据《周礼·春官宗伯》记载,典庸器分管乐器和庸器,是乐官体制内的一员。徐中舒先生主编的《甲骨文字典》对“庸”的解释为:“庸,乐器。”这与《周礼》中把庸器和乐器放在一起由典庸器主管是一致的。所以说,庸器,应该是乐器中的一部分,而并非是“有功者铸器铭其功”“用以纪功的铜器”之类的器具。这些器具与乐器没有任何联系,而典庸器却是乐官中的一员,难道在《周礼·春官宗伯》中记载的专门司乐的队伍里居然分管着一个与乐器和音乐无关的器具?并且是由主管乐器的人员管理?只要看看《周礼》中关于乐队及后勤的分工有多么的细致我们就不难发现,管理乐器的人的职责中居然掺杂着非乐器是件多么令人难以想象的事情。

据《周礼·春官宗伯》记载:“郁人掌祼器。凡祭祀、宾客之祼事,和郁鬯以实彝而陈之。”可见,彝属于裸器之列,由郁人掌管,所以不在“庸器”之列。该篇还说:“天府掌祖庙之守藏,与其禁令,凡国之玉镇、大宝器藏焉。”但是天府之责中并没有鼎。不仅如此,整篇《周礼·春官宗伯》根本没有提及鼎。该篇开首就指出:“乃立春官宗伯,使帅其属而掌邦礼,以佐王和邦国。”说明了春官宗伯是礼官。《周礼·天官冢宰》记载:“膳夫……王日一举,鼎十有二,物皆有俎,以乐侑食。……内饔……王举,则陈其鼎俎。” 天官冢宰的职责是“掌邦治,以佐王均邦国”,这说明鼎是日常生活用具,只是在其使用上有严格的等级制度规定而已。

鼎没有出现在记载“典庸器”的《宗伯》篇,而出现在《冢宰》篇。彝也没有出现在有“典庸器”的管辖权内,而是出现在掌祼器的郁人的管理权限内。显然,鼎、彝都不是乐器,也不是庸器。

《礼记·祭统》记载:“夫鼎有铭,铭者自名也,自名以称扬其先祖之美,而明著后世者也。”“铭之义,称美而不称恶,此孝子孝孙之心也。” “夫铭者,壹称而上下皆得焉耳矣。是故君子之观于铭也,既美其所称,又美其所为。”郑司农注解“庸器,有功者铸器铭其功”与《礼记》和《周礼》的记载是矛盾的,有很大出入,是不准确的。而郑玄注 “庸,功也”则依据了郑司农的注解而来,同样是不可靠的。根据前文所述,彝属于裸器之列,由郁人掌管,所以并不在“庸器”之列。

如此一来,《辞海》和《在线汉语词典》对“庸器”的解释就没有了依据。而现在通行的各种字典的解释均与《辞海》和《在线汉语词典》的解释基本一致,这就说明,现在对“庸器”的解释是缺乏充分依据的。

《礼记·明堂位》记载:“土鼓蒉桴苇龠,伊耆氏之乐也。拊搏玉磬揩击,大琴大瑟,中琴小瑟,四代之乐器也。”“崇鼎,贯鼎,大璜,封父龟,天子之器也。越棘,大弓,天子之戎器也。夏后氏之鼓足,殷楹鼓,周悬鼓;垂之和钟,叔之离磬,女娲之笙簧;夏后氏之龙簨虡,殷之崇牙,周之璧翣。有虞氏之两敦,夏后氏之四连,殷之六瑚,周之八簋;俎,有虞氏以梡,夏后氏以嶡,殷以椇,周以房俎;夏后氏以楬豆,殷玉豆,周献豆。”我们通过查阅资料可以确定,敦、连、瑚、簋、豆,都是祭祀时用的容器。俎、梡为古代盛放全牲的礼器,椇为古代祭祀用的牲架和用具。所以,敦、连、瑚、簋、豆、俎、梡、椇全部属于礼器。上面文字共列举了“四代之乐器”“天子之器”“天子之戎器”“礼器”和不知名的另一类,我们姑且称之为“某器”,它们是:夏后氏之鼓足,殷楹鼓,周县鼓,垂之和钟,叔之离磬,女娲之笙簧;夏后氏之龙簨虡,殷之崇牙,周之璧翣。按《礼记》孔颖达疏:“垂之和钟”就是“垂之所作调和之钟”。这么解释与后面“女娲之笙簧”相对应。相传女娲发明的笙,因内有发声的薄片“簧”,所以又称“笙簧”。由此推断,磬,又叫做“离磬”,是一个叫叔的人发明的。

《尚书·舜典》中记载,舜帝安排垂代替被流放的共工去领导安排百工,组织生产、建设。相传是垂发明了和钟。既然《礼记》中如此记载,说明这个传说孔子时代已经存在了。显然一个钟是无所谓“和”与“不和”的,和钟一定是多个钟,也就是编钟;或者,钟是用来与其他乐器相和的。这意味着钟的历史最早要追溯到舜帝时代,最晚也就是垂去世之前。当然,现在还仅仅是根据传说推断。

《周礼·春官宗伯》中说典庸器负责“及祭,帅其属而设荀虡,陈庸器”。“荀虡”就是《礼记·明堂位》中所说的“簨虡”,“簨”通“荀”,是古代悬挂钟、磬、鼓的架子上的横梁;虡,是古代悬挂钟、磬、鼓的架子上的立柱。设荀虡,自然就是架设悬挂钟、磬、鼓的架子,也就是《诗经》里所说的“虡业”,那么,在架子旁陈列的自然就是“庸器”。《礼记·明堂位》中的“某器”自然应该就是“庸器”。

从《礼记·明堂位》的记载可以看出:龙簨虡是夏朝建立的礼仪标志,崇牙是殷朝建立的礼仪标志,璧翣是周朝新建立的礼仪标志,它们说的是同一类。“设荀虡,陈庸器”,说明“荀虡”之类不在“庸器”之列。

我们注意到,磬在“四代之乐器”中出现,又出现在了“庸器”之列。据《礼记·郊特牲》记载:“诸侯之宫悬,而祭以白牡,击玉磬……诸侯之谮礼也。”可见,“四代之乐器”说明了玉磬的历史渊源,它不仅是普通的乐器,更是天子身份象征的庸器之一,诸侯私自享用属于“谮礼”,它的历史要追溯到有虞氏时代。玉磬,也在庸器之列。

《周礼·春官宗伯》记载:“磬师……凡祭祀、飨射,共其钟、笙之乐;燕乐,亦如之。大丧,廞其乐器。及丧,奉而藏之。大旅,则陈之。”意思是说:磬师分管各种乐器和乐。祭祀、飨射,钟、笙也参与其中;宴会,也是这样。大丧,就得把乐器陈列起来,不能使用了。等到发丧结束,恭敬地把它们收藏起来。到底是藏到地下成为陪葬品还是收藏到典庸器的仓库里,大概要听宗伯的安排了。大的野外活动,则陈列出来。

综合以上分析,我们得出结论:

1.《周礼》和《礼记》中所说的编钟、和钟、钟鼓、钟指的是同一样东西,即编钟。换句话说,编钟,又称“和钟”,“钟鼓”有时也简称“钟”。

2.悬鼓、和钟、玉磬、笙在乐队中的地位相当,而且地位非常高,只有天子和受周王命令“世世祀周公以天子之礼乐”的鲁国国君才有权拥有。按照《周礼》的记载,鼓有很多钟:雷鼓、雷鼗、灵鼓、灵鼗、路鼓、路鼗、朄鼓、鼗鼓、应鼓、播鼗、鼜鼓、悬鼓、金奏之鼓、土鼓。其中,悬鼓,平民和一般士大夫是不能用的,只有天子和当时的鲁国国君可以拥有和使用;而其他的鼓,平民和士大夫是可以用的。

3.在使用过程中,乐器由磬师掌管,使用结束交到乐器仓库以后,则由典庸器负责保管。庸器、龙簨虡、崇牙、璧翣全部由典庸器负责。

4. 庸,指“庸器”,是“悬鼓、编钟、磬和笙”的统称,是最高权力的拥有者天子或被授予特权的鲁国国君才可以使用的最高规格的乐器。

(责任编辑:方子玉)

2016-01-16

高行之(1969-),男,山东桓台人,淄博市文史书画研究会副主席,淄博市残疾人文学艺术联合会副主席。

学术考辨

K207

A

1002-3828(2016)03-0097-02

猜你喜欢

周礼编钟礼记
金石齐鸣话编钟
SOUNDS OF THE VILLAGE
张满菊 周礼平作品选
周礼与儒学的机理
曾侯乙编钟
半途而废
曾公编钟铭文补说
2000多年前最大的组合乐队——曾侯乙编钟
文明
西夏文草书《礼记》异文一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