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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予一人”义理初断

2016-02-01黄星

现代哲学 2016年3期

黄 星



《尚书》“予一人”义理初断

黄星*

【摘要】“予一人”作为殷周传世文献中常见的君主自称,有着丰富的义理内涵。从现存《尚书》看,“予一人”体现的并非传统意义上的专制君主与普通民众的天然对立,而是在“天命-君主-臣民”这一政权体系中,借由对君主这一核心的强调,申明彼时君主稳固这一政权体系的现实职责,以及君王保持天命、臣民与自身的有效沟通,乃至稳固各方力量配比平衡的戒慎之意。

【关键词】予一人;尚书;以德配天

“予一人”,此一语词组合的连续使用早已有之。作为殷周传世文献中常见的君主自称,此处的“予”同“余”,即代词“我”之义,“予一人”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直译为“我一人”。《尚书》文本中,“予一人”凡25见:其中《商书》11见,《周书》14见。与“予一人”近似的“我一人”亦3见于《周书》。由《虞》《夏书》不见“予一人”,我们或可初步推论,“予一人”可能与汤武革命以来日益兴起的君主以德配天的思想相关。

对于“予一人”,当代学人不乏文字学疏解。如李香平、朱红倾向于将“余(予)一人”与“一人”“我一人”等同期语词对比,认为其并非彼时已固定的词语组合*李香平:《重释“余一人”》,《考古与文物》2003年第1期;朱红:《再释“余(予)一人”》,《渤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3期。。在本文论及的义理研究方面,据胡厚宣研究,早在殷王武丁时,“余一人”即成为帝王自称,是专制暴君的称号*胡厚宣:《释“余一人”》,《历史研究》1957年第1期。。刘泽华亦有类似观点:“上帝与王同为帝,王具有人神结合的性质,因此,王同一切人对立起来,成为人上人,故自称‘余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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