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检察机关听取律师意见制度的完善
2016-02-01刘贵珍
法制博览 2016年26期
关键词:检察机关
刘贵珍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北京 100088
浅析检察机关听取律师意见制度的完善
刘贵珍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北京100088
律师是一国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其执业权利及其在刑事诉讼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对于法治建设意义重大。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检察机关充分听取律师意见,是依法保障当事人辩护权、促进执法规范化、防止冤假错案的的程序保障。然而司法实践中仍存在部分检察机关不依法听取律师意见、无视律师合法要求的现象以及制度设计上的缺陷,需要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听取律师意见制度,将律师表达辩护意见的权利落到实处。
辩护律师;听取律师意见;检察机关
一、引言
辩护律师制度是国家刑事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该制度运行良好是一国法治文明程度的反映。“刑事司法制度是一个国家保持稳定和信誉的重要制度之一,其质量取决于辩护律师能否真正履行好刑事辩护的职责。”①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是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和诉讼权利的重要途径,是实现刑事案件司法公正的制度保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决定》均强调要完善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机制,反映出执政者对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重视。
自《刑事诉讼法》于1996年修正以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以及改善刑事辩护律师执业环境的理念逐渐得到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重视,最高检先后单独或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不少地方检察机关也以出台内部规定、深化检务公开的方式认真落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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