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法律教育探索与思考——以南京审计学院为例
2016-01-29王艳丽秦康美胡天成
法制博览 2015年35期
王艳丽 秦康美 胡天成
南京审计学院,江苏 南京 211815
诊所法律教育探索与思考——以南京审计学院为例
王艳丽秦康美胡天成
南京审计学院,江苏南京211815
摘要:诊所法律教育在我国开展已有十几年,我校法学院也已成为践行者之一,在教育实践中,存在一些需要探索和思考的问题,包括诊所法律教育的目标定位、诊所法律教育与法律援助的关系、诊所法律教育的教学问题以及推行过程中的其他具体问题等,有必要逐一反思和解决。
关键词:诊所法律教育;探索
诊所法律教育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其最初产生是受医学教育的启发,教师通过法学院设立的法律诊所指导学生参与法律的实际应用,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意识,锻炼其法律实务能力。①2000年,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资助下,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7所高校的法学院、系开始开设诊所法律教育课程,此后,诊所法律教育逐步在我国推广,截至2014年底,我国已有160余所高校成为“中国诊所法律教育委员会”会员单位。②美国的诊所法律教育主要可以分为三种模式:一是“内设式诊所”模式,即在校内开辟法律诊所,学生在教师的带领和指导下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一种是“外设式诊所”模式,即在校外机构中设立法律诊所,主要由法律职业者(律师、法律顾问等)指导学生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还有一种是“模拟诊所”模式,即模拟一个诊所环境,让学生在模拟环境中学习法律职业技能。我校早在2010年就开展了法学“模拟诊所”教育,通过“法律诊所”软件模拟诊所环境让学生熟悉法律服务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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