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境外关联企业支付服务费用的所得税风险及其应对
2016-01-21向辉
中国经贸 2015年24期
关键词:风险
向辉
【摘 要】改革开放,让外国资本进入中国;加入WTO,让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去,国际化经营已经成为中国经济不可阻挡的趋势和潮流。几乎每一个跨国集团都会通过内部安排向其关联企业提供包括行政性、技术性、财务性和商业性在内的广泛服务,从而产生关联企业间的支付。本文分析了在新环境下,向境外关联企业支付服务费用的所得税税务挑战和风险基础上,深入探讨了应对向境外关联企业支付服务费的所得税税务挑战的对策措施,以期为相关企业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关键词】境外关联企业;所得税;风险;转让定价
一、向境外关联企业支付费用的所得税税务挑战
2015年3月18日,中国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国税总局”)发布了2015年第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公告明确提出,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应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另外,首次在中国提出了从受益性角度分析费用支付的合理性。并进一步明确了如下4种情况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税前不可扣除:
1.境外收款方缺乏经营实质。
2.不具备真实性。
3.不能直接或間接让付款方获取经济利益的服务费。
4.向仅拥有无形资产法律所有权而未对其价值创造做出贡献的关联方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
税务机关有权监管并调整未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向境外关联方支付的费用。在对企业监管中,税务机关可以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资料,并且事后仍有机会对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对外支付不予抵扣,明确提出了10年的追溯调查调整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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