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模式推进涉诉资产交易
2016-01-21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
产权导刊 2015年9期
关键词:网络平台
“互联网+”
模式推进涉诉资产交易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
司法体制改革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的主要内容涵盖了司法体制的自我创新、自我完善、自我发展,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司法体系和司法制度等各项要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依法治国总目标。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推进,各类涉诉资产的公正、依法、合规、高效处置成为执法机关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一。
2015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修订印发《关于民事执行中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内高法[2015]64号)(以下简称“新细则”)。主要包括了民事执行中涉诉资产遵遁的原则、委托评估、第三方平台、拍卖变卖、指导监管、工作分工、资金结算、管辖回避等各个方面的内容。明确规定:“司法拍卖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多功能法庭或网络平台进行”。新细则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司法拍卖第三方平台的职责,对进一步深化自治区司法改革和规范涉诉资产交易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1 涉诉资产进入第三方交易平台的重要意义
新细则明确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法院自行
组织拍卖的,应当在网络平台上进行”,“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为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全区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络平台发布拍卖信息,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组织实施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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