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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表征的社会认识论意义

2016-01-16魏屹东管云波

理论探索 2016年1期

魏屹东 管云波

〔摘要〕 一直以来,知识表征的探讨都是从个体角度研究信息在大脑中形成、再现的认知过程,这种研究视角由于忽视社会的维度,最终陷入个体认知的困境。就知识的本质、产生过程以及当代大科学时代的社会背景而言,知识的表征离不开诸如身体、情境、利益等社会性因素的参与和渗透。因此,知识表征具有社会性。这种社会知识表征在主体、表征过程以及确证方式等方面的转变,不仅可以修正以往个体认知的缺陷,改变以往知识表征的研究状态。同时,由于社会性因素的参与,也使知识表征的研究从个体认知的框架中脱离出来,体现了相应的社会认识论意义。

〔关键词〕 知识表征,社会认识论,科学共同体,知识社会学

〔中图分类号〕N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6)01-0038-06

知识表征是知识在头脑中的呈现,知识被表征,文化才得以发展和传承,知识表征在社会文化及历史的延续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一直以来,知识的表征都是哲学、社会学关注的问题,从亚里士多德到培根、洛克、休谟、康德、穆勒等,都曾把知识作为反思的对象,通过知识的探索研究认识论问题;近代时期以及当代科学哲学仍没有停止对知识表征的探索。这些研究都是从个体的、微观的视角进行,将知识表征视为哲学家或科学家个人理性活动的成果,完全排除了历史、社会、个人心理等因素,陷入了认识论的困境。认知科学从认知的起源上对知识表征的过程进行研究,彰显知识表达的社会认识论意义。

一、知识表征的个体认识论困境

在哲学界,认识论亦即关于“知识”的理论,是对知识的性质及知识如何确证(justification)的研究,认识论的主要功能是为知识提供一个可靠的基础,即对知识进行辩护。知识表征的研究要结合相应的社会性因素,如此,知识表征的认识论研究也必然要体现相应的变化趋势,而在此之前知识表征在认识论上体现着自然化的趋势,因此有必要对以往的认识论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建立一种与知识表征本体论相适应的社会性认识论。

传统的认识论本质上是思辨的,对知识的怀疑和辩护始终是传统认识论发展的主线,知识的来源主要是靠研究者的知觉、经验、记忆和推理,“一个真信念并不是知识,除非它得到了辩护” 〔1 〕43,正是这一时期对知识的态度。自柏拉图起几乎所有的哲学家都对此做过努力,如亚里士多德在讨论何为知识时,提到要将知识看作是通过证明获得的,这里的“证明”是指亚里士多德关于科学知识的三段论。“我思故我在”的横空出世使近代认识论发生转向,形成了依靠“怀疑”的方法来寻求知识的基础和知识来自经验两种对立的观点。无论是唯理论还是经验论都主张寻求知识的基础,只是出发点不同,但经验论无法解答用个别的经验解释普遍的问题,虽然后来休谟用其“因果联系”做了解释,也无法摆脱归纳问题的困境,这就使传统认识论在寻求知识的确证上陷入困境。可见,传统的认识论时期,不同的哲学家对知识表征的方式虽然不同,但在承认要对知识进行辩护上却是一致的,使表征的知识不同于主观的信念。

陷入知识确证困境的传统认识论被奎因的自然化认识论所取代。事实上,自然化认识论的思想在孔德的实证主义哲学中就已体现,主张要对一切知识进行自然化,后来进化论思潮的出现和心理学的独立促进了自然化的进程,但并没有形成强大的影响力。直到20世纪中期才形成很大的影响,尤其以逻辑实证主义的兴起为标志,因为逻辑分析技术的成熟能为知识表征寻求一种保证和确定性,尽管其最终也没能回答个别的经验如何解释普遍性这一科学命题,但它发展出来的技术以及取得的共识是以往任何认识论所无法比拟的。相比较而言,奎因的认识论更具有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意义。

传统的认识论是站在自然科学之外对知识进行说明,并对表征的知识进行规范性、合理性的辩护,致其陷入知识确证的困境,如传统经验论对知识的探讨。因此,认识论应当在自然科学内部用自然科学本身的研究方法说明知识表征的合理性,打破以往哲学高于自然科学的特殊地位及认识论是科学的支撑这一格局,把这种关系颠倒过来,使认识论既不外在于自然科学也不高于自然科学,而是单纯的属于心理学部分,也因此属于自然科学的构成部分。其中,心理学问题就包含了所有认识论的特征和内容,使认识论从规范性纲领转化为描述性纲领,将知识如何表征作为心理学的研究得以展现。这种自然化认识论从起点上分析主体意识的产生过程以及内在机制,保证知识在起点上的可靠性,也反映了认识发生的过程或知识表征的过程是认识主体个体性思维的结果。

作为自然化认识论的另外一种形式或研究进路的认知科学推进了知识表征的自然化研究。认知系统的复杂性使认知科学将人工智能、认知心理学、心理语言学、神经科学、人类学和哲学等学科相互结合共同完成对人类认知的研究。作为认知过程很重要的一个研究部分,认知科学对知识表征有深入的探讨。信息加工理论就以“计算机”隐喻为基础,将人脑假设为一个物理符号系统,知识可以用符号表示,也可用符号进行推理,知识表征过程便是一个信息的输入、加工处理与输出的过程,借助计算机对模拟人脑表征知识。受生物学及神经科学影响和启发的联结主义则认为,作为大脑的认知活动,计算机模拟结构的建立应类似于人类大脑的神经网络,大脑是一个动态的网状系统,由类似神经元的基本单元和结点构成,各个网络结点并行分布加工,“大脑根据在适当状态空间中的位置,对现实的各个方面做出表述,同时根据大脑从一个状态空间到另一个状态空间的坐标变换来完成计算” 〔2 〕456,因此,在知识表征的方法上强调一个概念由多个单元互相作用,知识之间由多个单元之间激活的关系来表达,而不是一对一的关系。

总之,无论是受自然科学影响而产生的奎因的认识论还是认知科学的认识论,它们都抛弃了哲学的优越感,把认识看作自然化的过程,主张利用心理学、神经生理学、生物学等学科的成果来分析知识的产生,以保证知识在起点上的可靠性。这与传统认识论所主张的知识表征对知识的确证依靠的是哲学上的辩护相比,更加注重知识表征过程的科学化。但这两种认识论只是在知识确证的方式上有所不同,其认识论框架仍都是个体主义的,被唐斯(S.M.Downes)称作“认知个人主义”。这种个人主义的认识论忽视了对知识的辩护,也忽视了社会文化因素对人脑在认知过程中的影响,即忽视认知的社会维度。所以,自然化认识论对传统认识论的改造是不够的,最终也会陷入科学与认识论的还原及科学知识缺乏辩护的困境。

二、知识表征具有社会性

知识表征的个体认识论研究是不可行的,“科学家要避免个人的经验限制,应考察认知的集体维度,如果忽视了后者,那么也就忽视了科学知识产生所具有的十分重要的社会本质” 〔3 〕452。近年来,随着社会化的发展以及大科学时代的到来,知识表征的研究被广泛引入了认知的社会维度、环境维度,具体可由以下方面得到体现。

(一)知识主体意识形态的社会性体现了知识表征的社会性。马克思在阶级社会语境中对意识形态进行论述和解释。作为一种上层建筑,意识形态是社会经济生活过程的反映。其内容既可以是虚假的意识,也可以是真实的观念,其真假性主要取决于意识主体的阶级属性。就意识形态的功能而言,它受统治阶级的利益这一社会因素的影响。“我们知道,动物的似目的性是出于本能,而不是人的意向目的。意向行为是指向他物的行为,当然具有目的性和方向性。” 〔4 〕15因此,为了使其统治合法化,统治阶级“赋予了自己的思想以普遍性的形式,把它们描绘成唯一合乎理性的,有普遍意义的思想” 〔5 〕100,以此实现自己的利益。可见,在阶级社会,意识形态是对社会现实错误、歪曲的反映,甚至是刻意的隐瞒与欺骗,属于虚假性观念;就意识形态的内容而言,它具有相对独立性,是一套关于某种价值观、信仰及观念的价值体系,而这种价值体系由其信奉者所处的地位和利益等社会因素所决定。如果在非严格意义上,我们将这种形式的意识形态视为真信念的表征,那么,这种知识表征会受社会存在的影响,从这种意义上讲,意识形态的社会性是知识表征社会性的体现。

(二)科学共同体对知识的表征过程体现了知识表征的社会性。知识社会学是社会学关于知识表征社会性的最初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它和科学社会学都主张知识的表征必然会受社会因素的影响,但自然科学知识除外。在它们看来,自然科学是一个自闭的社会,免受社会或外在环境因素的干扰,是“自治的”。而真正将自然科学知识与社会科学知识都纳入社会学解释中的是爱丁堡学派的科学知识社会学,并认为“如果人们无法以某种彻底的方式把社会学运用于科学知识,就意味着科学无法正确地认识自身” 〔6 〕69。这就打开了以往关于科学观与知识论研究的双重黑箱,把知识表征视为社会协商的体现与结果,将关于知识表征社会性的研究向前推进一大步。

就知识表征的主体而言,科学共同体是研究的主体。事实上,共同体本身就是社会性的结果,并且共同体成员的爱好、利益、价值取向、专业背景、心理状态等社会因素都会对研究对象的选择、最终的结论及表达方式产生影响,干扰知识的表征过程。知识表征过程中使用的工具及表征对象当然也具有社会性。知识在表征过程中运用的工具、方法都是人制造的,内化着人的智慧,体现着人的观念和目的。并且主体使用工具的过程不是一个纯粹的客观过程,而是主客体交织作用的复杂过程。不仅如此,“科学对象也不仅技术性地在实验室中被创造出来,而且符号性地、政治性地被建构。……通过科学家在形成同盟与调动资源的过程中使用的政治策略,或者通过从中建立科学成果的选择与决定转换而被建造” 〔7 〕3。知识表征的主体、使用的工具、研究对象等组成因素无一不渗透着社会因素。因此,在知识表征过程中完全避免一切社会因素,单纯交由自然界决定是不可能实现的。简言之,知识的表征是处于特定社会环境中的科学共同体,根据其成员的各种需求和利益,通过协调并达成一致的结果,体现着社会语境因素的共同作用,负载着利益和社会性磋商。

(三)具身认知和情境认知体现了知识表征的社会性。认知和身体相关,身体是认知的载体和实现者,知识在表征过程中会受身体感觉系统、身体的构造等物理属性的影响,如身体的触觉、嗅觉、知觉、肢体语言、刺激反应等会直接影响知识的表征,我们将手放到水中,便会得到关于“冷”“热”“液体”等物理属性的知识。身体感觉与构造的不仅会形成直观性的、最原始的感觉知识,同时还会给认知主体带来抽象性、感受性的知识。当然,这个过程需要隐喻机制的作用。具身理论致力于身体与认知表征的相关性研究,这方面的实验研究也从未间断,并从多种研究视角通过实验力证这种观点。1980年,社会心理学家Wells和Petty就通过实验研究证明身体的举动会对认知者的态度产生影响。2007年,心理学家Niedenthal也通过实验证明记忆中情绪信息的具身特征。

同时,身体又是处于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中的有机体,受环境影响,并与环境相互作用,这种作用方式直接影响着知识表征的过程与结果。可以说,知识表征“是心智——环境经纬编织(woof and warp)的整体的产物,它总是相对于某个共同体的视域而被理解和具有意义” 〔8 〕265-288,并且,这种“心理过程……仅当其与主体头脑之外的特定环境合作时才能发挥其被设计的功能” 〔9 〕3。因此,认知主体所处的环境是形成知识表征、完成认知任务的构成性因素和必要条件。其中,延展认知似乎走得更远,它关于环境在知识表征过程中如何作用的核心洞见是,知识表征过程不仅是心智内的互动,也可以延展到认知主体所处的环境之中,即认知不仅仅是大脑内部的活动,同时也可以在大脑之外进行,环境因素是心理或认知过程的一部分,而不仅是参与者。这种观点因其激进性引起反对者的批判。在他们看来,延展认知“混淆了因果关系和构成关系”,环境会影响知识表征并不能成为环境是知识表征的构成部分的充分条件。事实上,心智、身体与环境之间并没有严格的区分,它们之间是一个相互作用的动态耦合系统,在这耦合系统的运作中,知识得以产生并表征。因此,“认知系统并不仅仅是一个封闭的大脑;进一步说,由于神经系统、身体和环境是不断变化和相互作用的,真正的认知系统也就是包含三者的一个统一系统”。 〔10 〕345-381

三、社会知识表征对传统知识表征的修正

知识表征的社会性是在个体知识表征的基础上融入外在的影响因素,体现为一种更加完整的认识论框架,它不仅注重主体性要素,也必然包含社会环境、文化背景要素。这种置身于当代社会、历史、文化背景中的社会知识表征①,可以解决以往知识表征在本体论和认识论上的缺陷,这也正是社会性知识表征的使命。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