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然界取得标的物可专利性的判定
2016-01-11佘力焓
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2015年6期
关键词:自然界
佘力焓

从自然界取得标的物是否具有可专利性是个颇具争议的问题。2013年,美国分子病理学会诉Myriad基因公司案的判决结果引起各方解读,并促使美国专利商标局颁布了对涉及自然法则、自然现象和自然产品的可专利性判断的审查指南。文章通过对自然界取得的标的物授予专利权的判断标准分析,阐明专利制度对利益诉求的平衡作用和价值指向。
可专利性;判断标准;自然界标的物;审查指南
DF523A011708
19世纪起,美国开始给自然界的生物授予专利权。20世纪70年代开始,DNA技术广泛应用于畜牧业、农林业和生物医药业。DNA是自然界存在的物质,但并非独立存在,需要人类通过智力劳动,运用科技手段从自然界获取,就此引起了从自然界取得标的物能否授予专利权这一颇受争议的话题。美国分子病理学会诉Myriad基因公司一案(Association for Molecular Pathology v. Myriad Genetics),美国专利商标局、美国纽约州法院、美国联邦上诉巡回法庭和最高法院对此都有自己的态度和见解。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成为研究从自然界取得标的物的一个导向,促使了美国专利商标局对美国法典第35篇的101条进行更全面的分析和判断,并对整个专利申请提供了新的指南。
一、 Myriad案情分析
1. 案件的起因和进程
本案被告方Myriad基因公司分别于1994年和1995年发现了两个人类基因BRCA1和BRCA2的精确位置和序列,这两个基因与人类乳腺癌和卵巢癌的患病风险相关。Myriad基因公司就此开发了一系列关于BRCA1和BRCA2的基因检测服务,从而评估人们乳腺癌和卵巢癌的患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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