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专业实践教学探讨
2016-01-08韦明升
教育界·下旬 2015年12期
韦明升


【摘 要】自教育部2006(16)号文件颁布以来,广西高职院校在实践教学方面取得了良好的绩效,然而仍存在重理论轻实践,实践教学课程设置不合理、不科学,高校与金融机构有效沟通尚缺乏,教师实践能力普遍缺乏等一系列问题。本文在对广西高职院校调研的基础上,对上述问题深入剖析,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
【关键词】金融专业 实践教学 高职院校 问题 措施
2006年教育部颁发16号文件,明确了我国高职教育的办学方向和培养目标,即加强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提高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为一线行业输送操作应用型人才。16号文件自颁布至今,已过了9个年头,我国高职院校的教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收获了良好的成绩,从高职院校占据我国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这一点可充分显现出来。这是否说明我国的高职教育就让人高枕无忧呢?没有。现实中的高职教育特别是实践教学尚存在不少问题,需要我们去剖析、总结、修正,以推进高职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笔者在对广西部分高职调研的基础上,对金融专业实践教学做粗浅分析,以期抛砖引玉之效用。
一、高职金融专业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重理论轻实践的传统教学思想普遍存在
尽管教育部于2006年16号文件明确提出,我国高职院校教育的重心在于培养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以满足行业一线需要的各类职业人员。但由于在实践教学上认识的偏差以及资金投入不足,广西部分高职院校的实践教学条件普遍滞后,突出表现在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不仅数量不足,而且质量不高,无法满足实践教学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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