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融合发展研究
2016-01-06赵存丽乔贵涛
财经问题研究 2015年8期
赵存丽 乔贵涛



摘 要:本文以混合所有制下的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社会责任为研究视角,采用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的方法,通过对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对财务绩效的影响研究发现,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对财务绩效产生的影响不会因企业性质而发生变化,这就为我国企业实施混合所有制的实践尝试提供了新的理论支撑。但是,由于二者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仍存在差异性,这种差异性导致了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会产生不同的经营风险。因此,在混合所有制下,国家应通过制定一系列政策对存在的问题加以解决,以促进二者更好地融合发展。
关键词: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社会责任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15)06-0122-08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这对我国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融合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由于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在战略制定、经营决策、收入分配等方面存在机制上的摩擦,这种摩擦会导致一系列经济参数的扭曲,这些扭曲对混合所有制的发展是否带来一定的影响成为亟待解决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尤其是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社会责任履行方面的表现一直处于争论之中,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表现差异性是否也会反映在财务绩效的差异上?混合所有制下的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能否做到很好地融合成为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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