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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软法之治

2016-01-05黄茂钦

现代法学 2015年6期

摘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软法之治与治理的密切联系在于,当代中国在社会转型中出现了风险社会的民生困境,这促使人们运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软法机制来达到对此问题的有效治理。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软法之治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存在若干问题,这些问题需要从软法机制自身的完善入手来加以解决。走向善治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软法之治的应然之境,为实现此愿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软法之治应注重提升主体治理能力和优化软法治理体系。

关键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软法;治理体系;治理能力;法治;善治

中图分类号:DF41

文献标志码:A

随着“国家治理现代化”问题的提出,尤其是服务型政府建设步伐的加快,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已经成为我国政府在治理改革中“日益偏重”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而言,学界较多地是从经济学、政治学以及行政学的角度进行探讨,鲜见从法学的视角加以分析。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备受重视的今天,如何从法学的角度认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就成为一个不容回避的法治议题。进言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何以借助法学维度展开?笔者认为,一个较为有效的研究路径就是借助“硬法-软法”的理论工具加以辨析,特别是软法范式,有助于为我们展现当下中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度运行中的一些规律性事实。从治理的立场来看,作为调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运作的软法规范,既存在于“正式制度和规则”之中,又存在于“非正式的制度安排”之中,有待我们对其进行深入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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