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街道办社区治理改革探索
2015-10-21王树翠
新西部·中旬刊 2015年2期
【摘 要】 文章考察了贵阳市街道办改革实践,即撤销了街道办事处,成立了社区,行政审批及其它行政执法管理职能收回区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各类事务性社会管理职能下放到社区服务中心,直接面向公众开展服务。分析了社区改革的利弊,提出从引导社区治理逐步向社区自治过渡、提高社区的自组织能力、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社区治理经验来完善贵阳市社区治理。
【关键词】 社区治理;贵阳市;街道办改革
一、社区治理的背景
1、第三次社会转型
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通过单位制、街居制进行城市社会管理,单位制管理有单位的人,街居制管理没有单位的人。[1]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人们的行为方式、生活方式、价值体系等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街居制日益不能满足城市管理的需要。
2、政府转变社会管理方式
顺应社会转型的趋势,政府对社会的管理方式也由单位制向社区制转变。1986年民政部首次把“社区”这一概念引入城市管理,提出在城市中开展社区服务工作。1989年把社区服务的概念引入法律条文,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与此同时,开始倡导社区建设,使社区服务工作向整个地区的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工作延伸。20世纪90年代后,单位制逐渐解体,同时街居制也日益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政府1991年提出了“社区建设”发展思路,在城市推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部分政府权力下放到社区,鼓励公众、非营利组织、辖区单位参与社区治理,形成社区的网络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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