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分析
2015-10-21徐慧玲
华人时刊·中旬刊 2015年11期
关键词:现金流量
徐慧玲
【摘要】净利润核算的基础是权责发生制,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编制的基础是收付实现制,将净利润调节成为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是现金流量表编制的难点。文章通过对这部分内容的探讨,以期对帮助广大会计工作者理解这部分内容,掌握其编制原理与方法有所裨益。
【关键词】现金流量;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间接法
中图分类号:F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5)11-056-01
一、间接法的概述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理论上有两种编制方法。第一种方法是直接法。所谓直接法是指按现金收入和支出的主要类别直接反映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如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等。在实务中,直接法以营业收入为起算点,调整与经营活动各项目有关的增减变动,然后分别计算出经营活动各项目的现金流量。第二种方法:间接法。间接法是指以净利润为基础,调整不涉及现金的收入、费用、营业外收支等有关项目,据此计算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在上述间接法定义中,必须把握三点:第一,间接法同净利润相关,并且以净利润为起算点。第二,间接法编制中从净利润中扣除不涉及现金的收入、费用和非日常支出等项目;第三,经济业务活动要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相关,而不是同投资活动、筹资活动现金流量相关。
二、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的调节内容
以净利润作为起点,将其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其调节内容共15个项目,可以划分为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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