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计算环境下临时复制的法律性质及立法完善
2015-10-21许颖
中国集体经济 2015年31期
关键词:云计算
许颖
摘要:随着云计算迅速发展,临时复制现象愈加普遍,对其性质界定与法律规制成为国内外争论焦点。临时复制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复制,应当纳入复制权规制范围并通过合理使用制度进行限制。
关键词:云计算;临时复制;法律性质;立法完善
一、云计算环境下的临时复制
“临时复制是指通过计算机阅读、浏览、倾听和使用作品的过程在计算机内存中自动出现复制件的现象,一旦关闭运行或使用的作品、或者关闭计算机,这种复制件就不复存在。”“全球云产业已进入快速发展期”,云计算环境下的网络传输、软件运行以及在线浏览都会发生临时复制。具有如下特点:
1. 临时复制具有技术性
临时复制是由计算机和网络传输技术的工作原理所致,是计算机在运行过程中自动产生的不可避免的技术操作结果,具有计算机技术附带性。如在云计算环境下浏览网页时计算机随机存储器会自动生成复制件以供中央处理器运算。
2. 临时复制具有临时性
计算机在程序运行过程中,由于本身技术产生临时复制时,电源一旦被关闭或计算机运行新指令,复制信息就会自动消失或被替代,具有一定动态复制特性,呈现出随机性、临时性与暂时性。例如,在数据传输过程中出现的临时复制,数据进出传输设备的时间短至微秒的级别,而且一旦数据被发送出去马上就会被新进入的数据所覆盖。
3. 复制件具有不完整性
由于云计算系统的动态分布存储技术,一部作品可能被分成若干份后分配在不同存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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