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境与突围:边疆民族地区乡村协商民主运行机制分析
2015-10-16张海夫
闽台关系研究 2015年6期
张海夫
(西南林业大学 思政部,云南 昆明650224)
我们处在一个波澜壮阔的开放时代,各种社会和经济力量相互交织、多重叠加,并重塑人的观念和心理结构。“乡村巨变”已成时代强音之一,乡村治理和发展正面临诸多挑战和考验,乡村是边疆民族地区的基座,是边疆民族地区团结发展的基石。多年来,人们一直致力于探索和寻求有效的应对策略与方法。作为新型民主类型的乡村协商民主被寄予厚望,承担着乡村治理的重任。
一、理论内化的困境
众所周知,人民政协发挥着极其重要的民主功能。在长达几十年的实践中,政治协商理论不断完善,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协商、人民政协内部的协商两种形式互动,形成独具特色的政治协商理论体系,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协商机制日臻健全。这是一种独特的民主理论,又是实践性极强的民主形式。在“协商民主”这一概念没有提出之前,大家也没有刻意将具有中国品格的政治协商称为“协商民主”。垂直向度看,政治协商作为国家层面的民主形式,其实践功能虽对乡村事务协商解决有影响,但客观讲政治协商的理论并未向下直接延伸至乡村自治领域而发挥协商民主的作用,两者之间彼此独立边界清晰。政治协商的那套成熟的技术规程和理论体系,也没有成为乡村协商民主的复制对象。
另一理论进路是,20世纪80年代,西方协商民主理论兴起和实践,正好契合了中国特色的政治协商的民主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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