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化:县乡基层公务员考核指标体系设计中的共性问题
2015-08-29李伟李尧远
陕西行政学院学报 2015年3期
李伟+李尧远



摘 要: 问卷调查显示现行的县乡基层公务员考核指标体系中考核内容的权重设计与基层公务员的真实认知存在着较大的差别,简单套用上级部门指标体系设计的做法,带有明显的形式化倾向,脱离了基层公务员的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公务员考核体系设计,应做到充分调研和实事求是,尽可能地避免考核中的形式化做法。
关键词: 基层公务员; 指标体系; 考核权重
中图分类号: D630 文献标识码: A DOI:10.13411/j.cnki.sxsx.2015.03.008
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标志着我国公务员制度正式走上了法制化轨道。2006年7月6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了《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2007年1月8日,中组部、人事部联合印发《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以《公务员法》为依据,对公务员考核的基本原则、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的使用以及相关事宜作了全面的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的完善为推动和规范我国各地公务员的考核工作、提高各级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但由于《公务员法》与《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只是笼统地规定了公务员考核的基本内容,即德、能、勤、绩、廉,而对于不同岗位、不同级别公务员来说,这五个方面内容的侧重点、表现形式和具体要求往往存在着很大差异,如何具体考核和测评,有赖于实践上的不断探索和理论上的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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