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立法信息化研究
2015-08-18吴楠李亮
人大研究 2015年8期
吴楠++李亮
如何能够把社会各个阶层的利益诉求,特别是公众的利益诉求充分整合到地方立法决策中,是现代法治社会的理性选择,也是当前深化改革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则为实现全方位多角度公众参与提供了重要的路径选择。随着公众参与地方立法意识不断增强和信息技术的不断更新,如何在地方立法过程中吸纳、整合和引导网络民意,以及合理利用各类立法信息则显得越来越重要。笔者曾先后在地方人大机构从事立法和信息化工作,对信息化在地方立法中的应用进行了粗浅的研究,借此文谈谈对地方立法信息化的认识。
一、信息化是当前拓宽公众参与地方立法途径的重要选择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最新发布的《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49亿。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升使任何人都可以非常便捷地通过博客、微博、微信、QQ等成为独立的信息发布者,并不同程度地形成或影响社会舆论。网络信息来源之广、信息获取之快和信息搜寻之全均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推进地方立法民主化,拓宽公民有序参与,地方立法信息化则成为了选择的重要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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