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住房政策制定与执行过程机理分析
2015-08-16刘双良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天津300072
行政论坛 2015年5期
◎刘双良 (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天津300072)
我国住房政策制定与执行过程机理分析
◎刘双良 (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天津300072)
我国住房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有其特定轨迹。目前,我国住房政策制定已形成了以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为主,以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财政部、银监会、监察部和统计局等中央部门为辅的主体框架。住房政策实施达不到预期目标、政策异变或者政策失灵(败),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中央的住房政策在地方得不到有效的贯彻落实。近十多年来,中央政府的住房政策制定呈现出一定的规定性、原则性、统一性和短期性等特征。地方政府对中央住房政策的策略响应主要是延缓执行、选择执行、变通执行和创新执行。
住房政策;制定与执行;内在冲动;响应策略
住房政策是政府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形势下,为改善住房的数量、质量、价格以及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为适应不同时期的住房需求和住房供应模式而设计的干预措施[1]。在过去的数年里,住房政策调控政策频出,但住房市场秩序依旧混乱,房价涨幅异常,住房难问题依然严重[2]。对此有学者认为:“中国的住房市场,只有住房产业政策及住房政策,而没有住房公共政策。这是当前中国住房市场问题丛生的根源。”[3]显然,从公共政策过程理论的视角,考察当前我国中央住房政策的制定及地方政府对住房政策执行的响应,揭示住房政策过程的规律,对于进一步优化住房政策设计,促进住房市场本身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以及提升住房政策的社会满意度和政府公信力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