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武则天与刘洎之死——与卢向前先生商榷
2015-08-15柳淳
宜春学院学报 2015年11期
柳 淳
(西北大学 历史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9)
刘洎之死是贞观朝后期重大的政治事件,贞观十七年太子李承乾被废之后唐太宗处理了李承乾一系和李泰一系。[1](P6306-6311)其后为新任太子李治配备了多元化的辅佐阵容,[2](P55)作为宰相的刘洎也被任命为太子左庶子,但贞观十九年唐太宗赐死刘洎。[2](P2611)宋人即已指出刘洎一案必有隐情,[3](P18)有学者认为刘洎被杀是党争的延续,[4]而卢向前先生则认为刘洎被杀还有宫闱方面的因素,即李治与武则天之间的私情败露而导致刘洎被杀。[5]
卢先生在其文中得出以下结论:其一,武则天在贞观二十年便由太宗赏赐给了太子李治;其二,李治与武则天私情的开始时间要更早一些,即在贞观十九年,地点在定州;其三,刘洎的死非但与政治有关,也与武则天与李治的私情相涉;其四,刘洎之死、武则天进宫、武则天为皇后都是当时社会形态、政治趋势之反映,毫不足怪。[5]笔者对卢先生的结论有不同观点,故撰成此文,然深知自身学力之浅薄,文中有不周之处望诸位方家指正。
一、武则天何时成为李治合法的侍妾
卢先生认为武则天在贞观时期既已被赐给李治作为侍妾,其依据是唐高宗册后诏书,笔者认为有必要对此诏书进行解读,从而理清贞观时期李治与武则天的关系。
卢文所举证据为《资治通鉴》卷二百“唐高宗永徽六年十月乙卯”条载:
(永徽六年十月)乙卯,百官上表请立中宫。乃下诏曰:武氏门著勋庸,地华缨黻,往以才行选入后庭,誉重椒闱,德光兰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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