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成本、禀赋效应与国有股权转让定价
2015-08-12齐平王子扶陈俊龙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 2015年5期
齐平++王子扶++陈俊龙
摘要: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是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关键,完善的定价机制有助于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股转让过程中存在大量的交易成本,扭曲了定价体系。基于科斯定理,可以发现,明晰产权是优化定价体系有效途径。但是,禀赋效应的存在,使得科斯定理无法完全解决国有股转让定价问题。对此,需要采取市场和非市场的政策组合,以此来完善国有股转让定价机制,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关键词:交易成本;科斯定理;禀赋效应;国有股权;转让定价;混合所有制经济;行为经济学
中图分类号:F12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01(2015)05-0088-04
一、国有股权转让定价制度的演变及已有定价模式分析
(一)政府关于国有股转让定价制度的演变
国有股转让最早出现于20世纪90年代,1994年,以珠海恒通集团收购棱光实业35.5%的股权为起点,中国资本市场上开始出现了国有股转让。为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股份制改造,1999年,十五届四次全体会议通过《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在不影响国家控股的前提下,适当减持部分国有股”。同年,国有股配售试点启动。2001年6月,国务院正式发布《减持国有股筹资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提出“新发、增发股票时,应按融资额的10%出售国有股”“减持国有股原则上采取市场定价方式”。但由于沪深股市的大幅度下跌,当年10月,证监会紧急叫停《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暂行办法》的第五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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