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出口货物的保险利益

2015-07-13高良臣编辑蔡原江

中国外汇 2015年23期
关键词:被保险人法律

文/高良臣 编辑/蔡原江



出口货物的保险利益

文/高良臣 编辑/蔡原江

国际贸易中货物所有权的转移对保险利益判断有影响。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将保险利益的判断标准认定为法律所承认的经济利益关系将成为一种趋势,以在更大程度上保证进出口企业的利益。

有关出口企业的保险利益问题,在司法界和理论界一直都存在争议。本文从一个真实案例的视角,对目前保险利益的定义予以概述,说明将风险负担作为海上货物保险中的保险利益判断的唯一标准存在不足与局限性。司法实践的新趋势是强调被保险人与保险财产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以保障进出口企业海上运输货物的保险利益,进一步提升海上货物保险的法治化水平。

案件基本情况

20××年,九龙贸易公司(下称九龙公司)和约旦买方签署了板栗买卖合同,价格术语为FOB。随后九龙公司和永安保险公司签订货物运输保险单,保险的险别是冷藏一切险,货物在承运中设定的温度是零下2度。货物装船出运到达约旦,买方提货发现货物有损失,遂请约旦HBG保险公估公司对该货物进行检验。检验报告认为,集装箱冷藏温度过高导致板栗货损。据此约旦买方扣除了应当支付给九龙公司的货款5万美元。九龙公司向永安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认为,在FOB贸易条件下,装有出口货物的集装箱越过船舷之前的风险和费用由国内承担,越过船舷上船之后的风险和费用由国外客户承担。……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被保险人法律
法律推理与法律一体化
法律解释与自然法
论被保险人对代位求偿权的义务
法律适用中的逻辑思维
保险金属于遗产吗
被保险人死亡,保险金是否属于遗产
赋予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合同解除权必要性分析
让人死亡的法律
“互助献血”质疑声背后的法律困惑
试论我国保险法对被保险人利益保护之不足及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