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单一层次走向多层次
2015-06-08韩烨
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 2015年1期
关键词:高校


摘要:高校属于从事公益服务类的事业单位,鼓励高校教职工在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加入高校职业年金计划,保障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高校教职工的养老金水平不下降,可以减少改革阻力,也符合养老金刚性的特点。养老保险作为平滑劳动者一生收入的递延工资,是劳动者福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探索与研究建立高校的职业年金制度,完善我国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职业年金;高校;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融合
中图分类号:G6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17836(2015)010003031引言
一直以来,我国事业单位人员实行与公务员相同的单一层次福利退休金制度,个人不需要缴费,资金来源于国家财政,退休待遇能达到工资待遇的80%以上,这就造成了相同年龄的事业单位人员在退休金待遇上与企业职工有着巨大的差别。数据显示,2003—2012年间,企业每年的月均养老金都低于机关事业单位,2003年企业平均养老金每月是673.99元,机关事业单位每月是1 115.23元,两者相差441.24元,后者是前者的1.65倍。到2012年,企业平均养老金每个月是1 741.70元,机关事业单位是每月2 420.58元,两者相差678.88元,后者是前者的1.4倍。这种情况的存在大大阻碍了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完善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开展。为了促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和职业年金制度的建立,2009年1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在广东、上海、浙江、山西和重庆五省市进行试点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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