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管理者混改认知度调查报告
2015-06-05化文娟
现代国企研究 2015年1期
化文娟
其实,混合所有制的概念早在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即已提出,后来十七大报告再次强调“以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发展混合所有制”。
混合所有制企业亦如此。国资委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全国90%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完成了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中,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公司制企业户数的比例接近57%,占中央企业登记企业总户数的一半以上;中央企业资产总额的56%、净资产的70%、营业收入的62%已在上市公司,石油石化、民航、电信、建筑、建材等行业的中央企业主营业务资产已基本进入上市公司。从这个角度看,混合所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已经处于主要地位。
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定位“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这一财产所有结构再次成为热门概念,被认定将成为国企改革下一步方向。
针对这场呼之欲出的改革大潮,坊间存有激烈争论。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中央给出了一个方向“放大国有资本”,而持不同意见的人则各取所需式地进行解释,在一些根本问题上各界缺乏共识,让混合所有制的未来走向也变得很不明朗。
古人讲,“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作为改革主体,国企的中高层管理者身处其中,更能“春江水暖鸭先知”。
本篇“国企管理者混合所有制改革认知度调查报告”,调查对象是国有独资以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统称“国企”)的中高层管理者(包括央企二级公司和三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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