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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进程中乡村过疏化对村落发展的影响

2015-04-16郭占锋

关键词:村落共同体村庄

李 卓,郭占锋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会发展学院,陕西杨凌712100)

中国社会变迁的过程就是农业文化与工业文化不断替易的过程[1]。而我国目前正处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的发展阶段,农业文化正在逐渐被工业文化所替代。当前城镇化的发展吸纳了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导致越来越多的乡村人口涌入城市,更多的村庄被纳入城市范围,形成了规模庞大且具有中国特色的城中村,相当比例的外来人口集中居住于城中村[2]。然而,在人口迁入区城镇化率不断提高的同时,人口迁出的乡村地区却面临着过疏化问题。中国人口过疏地区,即人口迁出区主要分布在经济落后、生态环境脆弱的偏远乡村地区[3],由于长期受经济扶贫开发政策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理念的影响,同时受到工业资本不断向乡村扩张和农业工业化对乡村社会的冲击,导致农民群体逐渐产生一种消极的文化认同感,村落共同体逐渐丧失凝聚力和整合功能,开始出现解体甚至“终结”[4]。

共同体的概念是由滕尼斯提出来的,他认为共同体的类型主要是建立在自然基础之上的群体里实现的,也可能在小的、历史形成的联合体以及思想的联合体里实现[5]。村落作为一种地缘共同体,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许多西部贫困地区的传统农业村落人口不断外流导致所在村落出现过疏化,进而陷入发展的困境。

本文选取西部贫困山区的一个传统农业村落申村作为考察对象,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申村人就不断离开村庄进入城市打工,人口大量流失引发村落过疏化,并对其发展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导致申村作为一个村落共同体的边界正在逐渐消失。然而,此类村落的发展与东部地区和郊区城中村的发展不同,具有其特殊性,其未来的发展方向值得反思。通过“城镇化冲击——乡村过疏化——村落陷入发展困境——村落何以发展”的思路,对乡村过疏化给村落发展带来的消极影响进行讨论,并对当前西部贫困山区农村的发展路径进行反思,目的是为过疏化村落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经验启示。

一、乡村过疏化对村落发展的影响机制解析

(一)村落过疏化的概念

“过疏”一词,一般与“适疏”相对,与“过密”一词相反,一般是指因地域内人口大量减少,而导致这一地域维持生产、生活和文化传承的最基础的人口条件出现困难,学术界一般将此过程定义为“过疏化”[6]。然而,随着对过疏化研究的不断深入,对于“过疏化”的理解不仅仅停留在人口数量减少方面,还包括人口质量、人口结构等方面,从内容和指标上来看过疏化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总之,“过疏化”描述的是在社会急剧变迁的背景下,“中心城市”与“边缘乡村”之间的关系,是城市化与工业化不断发展对乡村社会的冲击,以及“中心城市”对“边缘乡村”空间不断挤压造成的结果[7]。

(二)乡村过疏化与村落发展

人口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人口过密和过疏的区域都将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诸多问题。而乡村过疏化最重要的一个衡量指标就是人口的变化,包括人口数量和人口结构的变化。同时,还包括农村社会组织结构和社会文化生活的变化[8]。城镇化的不断发展,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从事农业经营的人口不断减少[6],村落的人口结构也由此而发生变化,村落的社会组织结构和社会文化生活间接地遭受冲击,开始走向松散和衰落。同时,工业资本向传统村落扩张,农民受工业经济理性的诱导,开始以追求经济利益为重心,而忽视对村落组织结构的建设和村落文化的传承,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向城市流动,导致乡村过疏化。

西部经济欠发达的部分农村在过疏化的影响下会面临发展主体缺失、公共物品供给的结构性短缺和公共生活遭受冲击,以及公共性走向衰落和文化认同危机等问题,这将给乡村社会经济发展带来消极影响,进一步增加乡村社会治理的难度;而这些困境反过来又会加剧乡村人口流失,加剧乡村过疏化,这两者之间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这样便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进而导致村落陷入发展困境,村落共同体面临“何以发展”的问题。下面申村个案将从经验层面就乡村过疏化对村落发展的影响进行分析,以期将这种抽象的影响放置在一个具体的村落系统中去考察,使之具体化。

二、个案分析:申村过疏化对村落发展的影响

(一)申村过疏化的现状

申村位于陕西省山阳县东北部,距县城30 km。农业生产是村庄主要的生产活动,小麦和玉米是主要农作物,核桃和板栗为主要的经济作物。村落以山地为主,地势起伏较大,耕地面积少且分散,这决定了现代化农业器械不适用于此。农作物一年两熟,基本靠天吃饭,对自然灾害的抵御能力弱,农业生产主要受洪涝和地质灾害的威胁。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受城镇化影响,加上农民长期务农收入低,从事农业生产还存在一定的风险,村民开始大量外出务工,人口结构和劳动力结构的变化为村落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同时也引发村落其他方面的变化。

(二)申村过疏化对村落发展的影响

由于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流,导致乡村过疏化,进一步加大乡村社会治理的难度,主要表现在以下4个方面。

1.村落发展主体缺失,导致村落社会经济发展出现困境。一般而言,具有一定数量的居民、内在互动关系和文化维系力的地域性生活共同体被称为社区,地域、人口、组织和文化是构成社区的基本要素[9]。人口是构成社区的必备要素之一,也是最重要的要素,人口大量外流,将导致村落缺乏发展主体,乡村社会经济发展丧失活力。申村总人口数为1288人。在外打工人数占全村总人数的64.98%,全村留守人数占总人数的35.02%。60岁以上留守人口占全村留守人口的比例为19.29%。由此可见,申村已经出现人口结构失衡问题,农业人口老龄化问题突出。

村庄人口大量流失已经给村庄的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消极影响,正如一位村民谈到:近几年,村中正在进行新农村建设,修建通村水泥路,体力活几乎全部都由村中的妇女和60岁以上的留守老人来承担,男性劳动力都在外地打工,有的家庭几乎举家外迁,从不参加集体劳动,只是象征性地向村干部缴纳一些误时误工费作为补偿。大多数村民关心的是如何提高家庭收入,对村庄的文化传承和集体事务很少关心。长此下去,将会不利于村庄未来的发展。

由上可知,在城镇化对传统村落的间接冲击下,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村庄已经陷入了发展困境。农民在工业经济理性的影响下,开始以追求经济利益为重,而忽视对农村文化与习俗的传承。同时,青壮年人口的大量流失也带来严重的留守问题,传统的人口结构和家庭结构发生变化,出现了大量的“留守家庭”和“流动家庭”,作为基础养老的家庭养老模式被动摇,留守儿童成长缺乏关怀,留守妇女背负沉重的劳动负担和精神压力,留守老人则面临养老问题,这些问题将会制约村落经济文化的可持续发展。

2.村落公共物品供给短缺,公共生活遭受冲击。(1)乡村过疏化导致村庄组织结构涣散,乡村社会发展丧失活力,村庄集体提供公共物品的能力非常有限。在城镇化进程中地方政府过度关注城市发展,对此类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关注较少,投入的资源也相对过少,公共物品供给出现结构性短缺。(2)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理性和消费主义的冲击下,个人主义逐渐崛起,村民个性与主体性的发展被限制在私人领域内,自我中心主义开始影响村民的生活,导致村民过分注重个人权利,忽视对集体和他人的责任[10]。同时,农村公共生活遭受冲击,村民之间的人际交往变得疏远,参加村庄公共事务的态度逐渐淡漠,村民之间的互助关系与村落文化传承将面临危机[11]。

正如申村村主任谈到:大部分青壮年劳动力都在外打工,留下的都是老弱病残,他们对村庄的公共事务漠不关心。对于我们这些年龄较大的村干部而言,在这样偏远贫穷的村庄当村干部是非常困难的,只有一边种地一边经营小生意,才能维持生计。村中大部分人都忙着赚钱,没有心思也不想掺和村庄的集体事务,就只有我们这些老人在守着这个“烂摊子”。我现在已经64岁了,过几年就干不动了,也没有合适的人来接替我,村庄未来的发展令人担忧。

从上面的访谈可以看出,申村的集体生活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申村青壮年劳动力不断进入城市打工,没有人愿意留在农村,对村庄的公共事务不感兴趣,导致村庄公共事务出现“无人问津”的现象,村庄的公共生活正在逐渐瓦解。而缺乏人才和资金,则是导致此类村落发展困难的主要原因[12]。

3.村落的公共性走向衰落,导致村庄的公共性建构功能得不到发挥。公共性一般与私人性相对,指的是社会生活中特定方面的特定性质。从词义来看,“公共”两个字通常包含“公”和“共”两个方面的意思[13]。而作为一个生活共同体和生产共同体的村落,其公共性的建构主要是围绕“共助”体系建立的,村庄集体生活中的“共助”和“互助”则是构成这一体系的基础[6]。但是村落公共性建构功能的发挥是建立在构成村落的各个要素都存在的前提下,即构成村落的人口、地域、组织和文化体系都健全时,村落的公共性建构功能才能得到发挥。而申村的人口结构、组织体系和文化体系在劳动力不断变迁的背景下,已经发生了变化,构成村落共同体的各个要素出现残缺。

正如一位村民谈到:前些年,村中如果有人盖房子或谁家有农活需要帮忙,大家都会帮着去干,并且也不会要报酬,可是现在不行了。现在村中的青壮年男性劳动力都在外面打工,盖房子都从外面请工人来盖,还要支付高额的人工费,有时候农忙时节都找不到人,更不用提相互“帮工”了。

由上面的访谈可以看出,申村青壮年劳动力不断外流,使传统的家庭结构和邻里关系出现瓦解,导致家庭关系淡漠和邻里关系淡化,村落“互助”与“共助”功能发挥的“家庭共同体”与“邻里共同体”基础被动摇。因此,村落共同体中基于生活和生产建立起来的“互助系统”将会走向衰落。村落互助系统崩溃,村落凝聚力和权威将遭受巨大冲击,在传统农业区域村落共同体的公共性走向衰落,将无法完全发挥村庄的公共性建构功能。

4.农村文化传承与发展主体的长期“缺场”,将导致村落出现文化认同危机。农村文化是农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创造出来的文化,农民是文化传承的主体,村落则为传承的载体。农村生产力水平和生产关系是农村文化变迁的决定因素,农村特定的生产方式构成了农村文化的底色[14]。而作为村庄发展和文化传承主体的农民,长期不在农村生活,将导致农村传统文化走向衰落,文化传播将会出现代际中断。通过调查发现,申村的人口结构已经失衡,青壮年人口严重流失,老年人口比例偏高,农业人口老龄化现象严重,村中举办的文化娱乐活动较少,文化发展与继承主体“缺失”,导致村落文化出现继承与传承的危机。

正如一位村民告诉笔者:10年前,村庄中每年会举办几次娱乐活动,春节次数最多,会放电影、耍火龙、举办锣鼓比赛、“唱戏”等。但现在村中不再举办任何文化娱乐活动,就连春节也没有。而现在的青年人常年在外打工,回家之后大多交流的大都是城市文化、城市生活及工作情况。他们对农村的一些文化礼仪和民俗了解甚少,也不感兴趣,长此下去村落的传统习俗就无人知晓了。

由以上访谈可知,青壮年劳动力常年在城市打工,在乡土社会中长期“缺场”,同时受到城市文化的熏陶,对现代城市文化产生强烈向往,出现文化上的“心理脱域”,对乡土社会的安全感、归属感和文化认同感日渐衰微,这将导致乡土文化和风俗习惯的代际传播中断。而传统的乡土社会是村民基于血缘、地缘和业缘关系,建立起来的典型的“熟人社会”,伴随着村庄人口大量减少,传统的“熟人社会”也因为缺乏主体而逐渐变成了“无主体的熟人社会”[6]。农民作为乡土社会建设与文化传承的主体,他们中大量选择离开农村和农业生产,将导致农村文化的底色褪去,农村文化与村落共同体将会出现文化认同危机。

三、过疏化村落的发展启示与建议

农民产生想要脱离乡土社会进入城市社会的“心理脱域”,以及工业资本不断向乡村社会扩张给村落共同体带来的强大冲击,导致乡村过疏化[15]。而乡村过疏化使乡土社会原有的社会秩序被打乱,申村的案例说明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进行新农村建设时,不能仅仅依赖经济扶贫,更重要的是培育村庄的自我发展能力,进行“自生式开发”,走向“内生型”发展;同时,要努力促进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两者协同发展。当然,在城镇化进程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有些村庄走向过疏化是不可避免的,也是城镇化不断发展的客观要求,对于此类村庄应进行合并与重组,通过行政手段对其进行移民或者纳入到中心村,以促使村落共同体迸发出新的发展希望。因此,笔者认为可采取以下3项措施消除乡村过疏化对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此类村落的消极影响,以实现村落共同体的可持续发展。

(一)强调村庄的“内生型”发展

乡村过疏化区域衰败的最主要表现就是经济凋敝和社会缺乏活力,最常用的应对措施是经济扶贫和经济援助。从效果来看,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经济凋敝的社会问题,但却不能使这些区域获得可持续发展。而要想使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中传统的农业过疏化区域实现可持续发展,就需要转变发展观念,由强调单一的经济扶贫向“自生式开发”转变,变“输血为造血”。从“资产-优势”的角度来重新审视过疏化农业村落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充分挖掘当地农村的特色资源,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根据申村的实际情况,建议申村可挖掘自身的“资产和优势”,发展核桃、板栗种植业,同时建立核桃、板栗加工厂,核桃、板栗营销合作社等组织,逐渐形成以核桃、板栗为主的产业链,吸引村庄劳动力就地就业,可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缓解乡村人口过疏化。

(二)重视物质开发到精神共同体的建构

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视角出发把农村人口过疏化问题看作是“社会空间”的重组。而贫困地区过疏化乡村的重建是一个集经济、政治、社会、文化于一体的社会重组过程,这就决定了贫困地区“乡村空间”结构转换的复杂性[16]。村庄发展与文化传承主体的长期“缺场”,将造成乡村社会的文化遗产失去基本的传承者。因此,在过疏化村落进行新农村建设时,应特别注重文化建设,鼓励当地农民充分利用身边的资源和社会支持系统,重新建构一个村落文化共同体。具体而言,应做到以公共服务重建农民的归属感与安全感,通过乡村文化建设为农民精神世界提供意义说明,以集体组织的权威性制约极端个人主义[17]。避免自我中心主义的泛滥和无公德个人的出现,增强农民对乡村社会基本价值的认同,以实现村落精神共同体的建构,重新唤起农民的故乡意识。

(三)实现组织结构优化

在城镇化不断发展的进程中,部分村庄走向过疏化是不可避免的,对于这些村落应该采取村落合并与村庄组织结构重建的措施来应对,通常采用“自上而下”的工作方法,以行政力量为主导推动村落合并与重组,将自然条件恶劣和偏远贫穷的农业村落逐渐合并到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相对优越的中心村,并基于新的利益基础对村落组织结构进行重组。近年来,我国为应对农村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积极进行新农村建设、城中村改造和农民集中居住,都是推进村落合并与重组的重要体现。但在加快农村自然村落合并过程中,一定要在尊重农民意愿、合理规划和保护农村历史文化遗产的前提下进行,逐步推进村落合并和村庄组织结构重组。村庄发展需要地方政府加强指导,重视农民能力建设和社会建设。同时,地方政府在支持农村发展的过程中应该把握好“度”,不能包揽所有事务,应该适时的“简政放权”,放权于农民,让农民获得发展的自主权。因此,在村落合并和组织结构重组过程中,地方政府应该放权于村落,使村落基于新的利益基础重新合并与重组,地方政府只需发挥好其外在的监管职能和服务职能,让村落能够在新的发展框架下,实现其作为社会共同体的成长。

然而,在城镇化进程中,不同的村落面临着不同的发展问题,在应对村落过疏化的过程中还应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应结合村落发展实际,采取具有针对性的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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