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监督与公正司法良性互动机制的构建
2015-03-30鲁洋翟婷赵雪梅
党政干部论坛 2015年6期
关键词:监督
鲁洋 翟婷 赵雪梅
司法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国家权力为依托,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活动,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法治国家的保障性权力,而媒体作为监督司法的一种重要方式,对司法权的运作正在产生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在现代法制国家,媒体与司法、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息息相关,可以说,作为监督司法的重要渠道,媒体在自由、民主、公开的道路上比司法走得更远,媒体监督在促进司法公正、遏制司法腐败方面确实发挥了以其他监督形式无法替代的积极作用。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媒体就像雅典娜赐予我们的一柄双刃剑,用之得当,则有利于司法公正,而一旦缺乏制约也会给司法公正造成负面的影响,从而妨碍或破坏司法公正。
独立而公正的司法和自由且发达的媒体之于法治民主与文明就像两条腿,只有两条腿相互配合得当,人才能走得更远、更稳、更快。所以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之间的平衡、制度配设是任何一个现代法治国家都无法跳过的科目,应该说媒体与司法、新闻自由与公平审判的关系问题之于现代法治早就不是一个新的问题,早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就已经开始意识到这个时代的“基本问题之一将是如何最好地协调新的传媒技术与对民主和审判的传统约束手段之间的关系”。但在中国,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与平衡只是最近才浮现于社会实践,并为人们所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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