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资助视角下的对赌协议效力分析
2015-03-27张曜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5年2期
张曜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上海201620)
财务资助视角下的对赌协议效力分析
张曜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上海201620)
对赌协议作为发达国家广泛使用的一种金融工具,其在我国的合法性因为2012年最高法院对“海富对赌案”的终审判决而受到挑战。国内外学者对于对赌协议的合法性几乎呈现出一边倒的支持态度。但当对赌协议的融资方无法实现协议约定的目标时,投资方给予的特定资助行为是否会构成英国法上的“财务资助”行为,则是需要讨论的问题,因为这可能直接导致该项条款被宣告无效。通过对二者的介绍和比较,深化对赌协议的合法性基础,对赌协议的适用具有巨大经济价值。
对赌协议;合法性;财务资助;经济价值
一、对赌协议的内涵
(一)对赌协议的概念
所谓对赌协议,就是对“包含对赌条款的协议”的简称。对赌协议是我国特有的概念,其在国外通常被称为“估值调整协议”,即Valuation AdjustmentMechanism(简称“VAM”)。其基本内核体现如下:当发生私募股权投资的情况时,投资方与融资方为避免双方对被投资企业的现有价值争议不休的常态,将该项无法即可谈妥的争议点抛在一边暂不争议,共同设定企业未来的业绩目标,以企业运营的实际绩效来调整企业的估值和双方股权比例的一种约定[1]。若约定的目标出现(通常是企业上市不成功或者未达到既定的财务目标),即意味着投资方将会因为高估了企业的价值而遭受损失,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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