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新型城镇化的税制改革顶层设计研究
2015-03-13王丽辉
当代经济管理 2015年3期
摘 要?演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传统城镇化建设带来一些问题,如人口城镇化,土地城镇化,农业“空心化”,区域发展不均衡等。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进行税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包括明晰财权与事权,简化税收层级,完善地方税体系,培育地方主体税种,建立健全税式支出制度等方面。
关键词?演新型城镇化;税收制度;顶层设计;改革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461(2015)03-0087-07
一、引 言
2014年3月16日,国家发改委等14个部门联合发布《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以下简称《规划》),这部规划从拟定到出台历时三年,是迄今为止对中国城镇化的现状、未来及发展最完整的阐述。“由中央政府发布城镇化规划,这在世界范围内也很罕见。”[1]也由此可见,中国政府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高度重视程度。那么,新型城镇化“新”在哪里?其核心是什么?新型城镇化在推进过程中存在哪些误区,需要重点解决哪些难题?为什么需要税制改革顶层设计以及如何进行配套设计?本文试图厘清这些逻辑脉络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二、新型城镇化的提出与核心内容
(一)新型城镇化的由来
“新型城镇化”是在“城镇化”的基础之上衍生而来,城镇化一词由来已久,在我国早期又经常被称为城市化,对应的英文名称是urbanization。进入21世纪后,城镇化的提法逐渐由学术界进入政府层面,例如2001年中央政府发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中首次提出“要不失时机地实施城镇化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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