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公益性建设
2015-02-13
云南社会科学 2015年3期
关键词:建设
近年来,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公益性职能广受关注,这是因为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市场环境和消费者需求不断发生变化,而农产品流通渠道和方式相对落后,诸多问题凸显。比较突出的有两大问题:一是农产品价格波动剧烈。“豆你玩”“蒜你狠”“姜你军”等引起的农产品价格短时间剧烈波动现象,打乱了正常农产品流通秩序,形成了农产品“卖难”“买贵”问题。同时中国农产品价格总体在上升,并且上升幅度比较大,自2000年以来农产品价格指数上升了1.5倍。二是食品安全问题。一段时间以来,我国食品质量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如海南“毒豇豆”事件、山东“毒姜”事件、双汇“瘦肉精”事件等,严重地危害着广大居民的身体健康,更严重的甚至危及生命。以上两个问题产生的部分原因可以归结到公益性的缺失。在日、韩、美等发达国家,建设农产品流通市场的绝大部分费用由政府承担,这样就从根本上保证了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的实现。而在我国,目前绝大多数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公司的形式存在,并采用企业化的运作模式,获取最大化利润是公司存在的目标,而公益性的实现必然要付出一定成本,这样就很难让农产品批发市场主动承担公益性职能。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建设一批非营利性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①中共中央、国务院.2012年一号文件,2012年2月1日,http://www.news.cn.;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又提出“开展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②中共中央、国务院.2014年一号文件,2014年2月1日,http://www.news.cn.;这标志着我国政府已经明确支持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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