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被害人司法救济途径探讨
2015-02-13雷萌
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3期
雷 萌
(山西大学 商务学院, 山西 太原 030031)
刑事被害人与其家属长期承受着难以弥合的心灵创伤,如果不能够得到及时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很容易让他们的生活陷入窘迫的境地,这样的情形如果长期存在,势必让我们离“司法和谐”越来越远。本文研究如何完善刑事被害人司法救济制度,希望能够让更多刑事被害人通过获得国家制度性救济,感受到国家的人文关怀,实现社会正义和司法和谐。同时,要更大限度保障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一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司法救济制度,同时刑事被害人也需要进一步加强自己的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掌握,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一、刑事被害人司法救济分析
(一)刑事被害人司法救济概念
刑事被害人司法救济制度,是指对受到犯罪侵害的被害人或者其亲人,在没有获得刑事被告人赔偿和其他方面补偿的时候,由国家给予的补偿,来帮助刑事被害人缓解一定的生活经济压力。作为一种抚慰性的、救济性的制度,刑事被害人司法救济制度体现了司法人文关怀。
但是在实践的过程中,很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判决往往无法兑现,特别是刑事被告人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刑期较长的案件,往往由于刑事被告人服刑或者自身没有财产,导致刑事被害人的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比如曾经轰动一时的云南大学学生马加爵杀害四位同学一案,四位同学家人就没有得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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