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学术道德认知不足及提升策略
2015-02-13李宇环
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2期
李宇环
(吉林师范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 吉林 四平 136000)
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有学者认为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的出现是研究生学术制度“供给不足”[1]造成的,学术制度是外在的道德约束,对学术行为起到一定的规范作用,但是如果外在的道德规范不能内化为个体的自觉行为,道德主体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学术道德。要改善当前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不仅依赖于研究生学术制度的不断健全,还有赖于研究生主体对学术道德要求认知程度的逐渐提高,实现外在道德要求向内在自觉意识的转变。
一、研究生学术道德认知不足的表现
研究生学术道德认知与学术道德行为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当前我国研究生学术道德认知存在诸多问题,影响了研究生学术规范行为的养成,其主要表现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不了解研究生学术道德内容
随着我国研究生制度的不断完善,有关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的相关文件和规定也逐渐得到充实、细化,教育部、各学术研究机构和各级高校都通过各种文件和通知对研究生的学术行为作出规定,如教育部2004年制订的《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规定了高校师生在学术活动中的自律准则[2]、2012年公布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界定了学位论文作假的五种具体行为[3]、各高等院校也分别出台了针对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的细则等。但是研究生群体对这些规定并不了解,有的“研究生连什么是合理借鉴、什么是抄袭剽窃都搞不清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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