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大学治理现代化及其实现途径
2015-02-13李晓晓徐远火
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2期
李晓晓,徐远火
(西华师范大学 教育学院, 四川 南充 637009)
大学,承担着为国家和社会培养高素质、高水平人才的重要责任。办好一所大学,不仅需要坚持大学理念,弘扬大学精神,还需要完善大学治理。依据大学理念,大学治理主张大学自治、学术自由;依据利益群体关系理论,大学治理强调利益群体之间协同配合、共同治理;依据管理运行理论,大学治理主张提供良好的治理环境,促使高校管理者充分发挥其治理智慧。据此,完善大学治理应该吸取各理论中的合理成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实现大学的可持续发展。
一、大学治理现代化
(一)大学治理
“治理”一词最早诞生于西方国家,有制约、引导的意思,通常在与国家公共事务有关的活动中使用。在现代汉语字典中,治理一词有两层含义:一是规则、管理,以便稳定或有秩序;二是加工、修理,影响和制止危害的发生。现代意义上的治理是一个广义的执政理念,是一个现代的现象。
长期以来,大学治理一词在欧美国家的高教界使用频繁。科尔森出版了《大学和学院的治理》一书,这是美国第一本研究大学治理的专著。20世纪70年代,美国的高等教育委员会定义“大学治理”为对高校重大事务做出决定的过程,以此和大学管理、大学行政相区别。接着,美国著名学者伯恩鲍姆给出了大学治理的含义,即协调平衡大学行政机构和学术机构两种不同组织权利、控制力和影响力的结构和过程。后来,在ASHE系列丛书中对新世纪的大学治理有一个简洁的定义,即在大学重大事务的讨论和决定过程中,大学的利益群体能够积极参与并给出自己的观点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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